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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餐饮绝非法外之地

2016年09月28日 15:46 | 作者:朱婧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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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饿了,打开手机,美食到家,在餐饮平台点单成了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这几年,外卖O2O餐饮市场非常火热,线上店家急速扩张,各类美食纷至沓来,吃货们看着网上那一张张美食图,更是食欲大增,可是美食图并不是美“实图”,某些看似新鲜、油色鲜亮的菜肴,可能真的只存在于线上。《春城晚报》记者近日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一些无证餐店寄生外卖O2O平台,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问题。

媒体曝光线上外卖平台上的餐饮店家无证经营、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报道,近些年已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焦点。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年度全国十大被投诉生活服务电商榜”中,“美团网”与“饿了么”屡屡被用户投诉食品安全卫生不达标,野蛮生长所暴露的监管难题亟待解决。

确实,外卖O2O为大众餐饮提供了便捷,但准入门槛低也让一些无良商家钻了空子。据了解,开一家实体餐饮店,需要经过工商部门核对,办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还要完成环境保护审批验收、牌匾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消防验收、税务登记等诸多事项。而在线上开店,虽有一些网络平台声称入驻商家必须“亮照亮证”,在后台上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人员健康证等才能上线,但是由于商家众多、扩张速度快、各方权责不明晰等问题,商家资质的审核、后期的回访和监管仍有漏洞。

网上餐饮绝非法外之地,必须严守审核关口,确保对所有入驻商户进行规范管理。在这点上,网约车明确招聘司机的标准、加强审核等做法或许值得借鉴。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作为出租车网约车新政的配套政策,既满足了用户对加强管理的诉求,也让司机的准入有章可循。对于网上餐饮来说,只有把准入条件提高,把法规落到实处,才能规范管理、提升品质。同时,要打通维权通道,按照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据今日本报报道,省工商局已于5月启动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由此可见,对消费者的投诉有回应、有处理、有结果,畅通维权渠道,是减少食品安全隐患的现实选择。(朱婧)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网上餐饮 食品安全 餐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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