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天下 天下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

2016年09月29日 15:07 |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四)老年人权利

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实施老龄互助关爱工程,构建人口老龄化应对体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城镇社区和60%以上农村社区。

——健全防治结合、多元发展的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可及性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建立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

——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和救助制度。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

——建立健全老年宜居环境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继续提高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推进服务老年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公共文化机构向老年人免费开放项目,增加老年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

——大力支持老年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扩大基层老年协会在城乡社区的覆盖率,提高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意愿与程度。

(五)残疾人权利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所有残疾人的人权。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及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

——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制定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服务。加强省、市、县级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支持二级综合医院转型建立以康复医疗为主的综合医院或康复医院,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广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建设康复大学,培养康复专业技术人才。

——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地级市拥有1所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

——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健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努力为残疾儿童提供全纳教育,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建立为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的制度。

——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制度。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网络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与服务,为中西部地区5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城镇新增50万残疾人就业。

——加强残疾人文化权益保障。增加在公共文化场所配备适合残疾人使用的文化娱乐器材。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全部设置盲人阅览区域或阅览室。鼓励盲用读物和残疾人题材图书出版。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

——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推进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加强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网站无障碍改造,推动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和影视节目加配字幕、手语,促进电信业务经营者、电子商务企业等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驾车服务措施。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

——完善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制度。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畅通残疾人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

四、人权教育和研究

加大人权教育与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人权意识;搭建人权研究平台,为人权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人权教育作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重要内容。将人权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的课程体系,列为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公职人员入职、培训必修课。 

——把人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人权知识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中。面向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开展人权知识培训。

——继续支持高校开展人权通识教育,进一步加强人权方面的学科和方向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权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能力,设立人权理论研究国家科研专项。

——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人权教育、培训,培育人权文化,在境内外投资中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

——规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工作。到2020年,再增加5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规范基地管理,创新基地运作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建设中国特色新型高端人权智库。

——开展设立国家人权机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支持新闻和网络媒体设立人权专题频道或栏目,普及人权知识,传播人权理念。

五、人权条约履行和国际交流合作

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积极推进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

——撰写《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三次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审议。

——撰写《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七次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审议。

——撰写《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十四次至第十七次合并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审议。

——撰写《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九次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审议。

——撰写《儿童权利公约》第五次履约报告,包括《〈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相关内容,并提交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审议。

——撰写《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二次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审议。

——继续推进相关法律准备工作, 为批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创造条件。

——全面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机制同等重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开展工作。

——认真落实中国在人权理事会第一轮、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中接受的建议,积极参与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

——与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开展合作。认真答复特别机制来函。根据接待能力,邀请有关特别机制访华。继续推荐中国专家竞聘特别机制。

——与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开展交流与合作。

——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与有关国家开展人权对话。加强与金砖国家、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集团人权磋商与合作,向有需要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人权技术援助。

——参与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等区域、次区域人权交流活动。主办2016年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办好北京人权论坛、中欧人权研讨会、中德人权研讨会、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

——推动中国海外企业在对外经贸合作、援助、投资中遵守驻在国法律,履行社会责任。

——支持和推动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为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民间贡献。

六、实施和监督

完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 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全方位、多层次保障《行动计划》的落实。

——各级地方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各地区特点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开展阶段性调研、检查和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及时公布评估报告。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的建设性作用。

——将《行动计划》作为人权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干部充分认识实施《行动计划》的重要性。

——鼓励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行动计划》的内容,并在《行动计划》的实施中发挥监督作用。(完)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