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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难再“逍遥法外”

2016年09月30日 10:39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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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28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全国部分省份检察机关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现场推进会,会议再次聚焦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病残孕等罪犯“收押难”“送监难”等刑罚执行突出问题。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启动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场会交流推广了清理纠正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困难,研究提出了加大工作力度的意见措施。

会议透露,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强化清理纠正工作合力、加强督导指导、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工作不平衡等问题。

这名负责人介绍,会议就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专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逐案加大清理纠正力度。”对本地已经核查出来的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案件逐案分析,并提出清理纠正措施,包括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仍羁押在看守所的案件,罪犯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的案件。

“加大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力度。”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未执行刑罚罪犯社会危险性大,根据规定不能予以监外执行(怀孕、哺乳期妇女除外),最高检直接对此类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省级检察院将继续对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地市级检察院将继续对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挂牌督办。

“加强督导检查。”上级检察院要对清理纠正任务较重、进度缓慢、遇到问题和困难较多的下级检察院进行督促指导,协调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强化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严查失职渎职。”既清理纠正一批刑罚交付执行中的违法问题,保证依法交付执行,又积极查办刑罚交付执行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要积极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清理纠正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徐盈雁)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判处实刑 未交付 执行罪犯 难再“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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