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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通报惩治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6年09月30日 14:24 |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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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30%的速度增长,已成为社会公害,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电信诈骗犯罪呈现明显非接触性特点,空间跨度大、链条长,行骗手法繁多、群众防不胜防,特别是今年8月以来,山东、广东连续发生学生被诈骗后死亡的案件,影响极其恶劣。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惩治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报6起典型案例,分别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发布。其中包括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屏蔽一定范围内手机信号用伪基站伪装客服号码发送短信诈骗、谎称被害人涉嫌用医保卡购买违禁药品进行诈骗,非法购买个人信息,谎称要给被害人发放残疾人补贴、教育补贴等方式进行诈骗。福建高院副院长谢开红介绍,2014年以来,福建全省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663件3484人。北京高院副院长安凤德介绍,2013年至今,北京法院共审结各类电信诈骗相关案件59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05人。涉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安凤德介绍,根据统计,北京法院有50%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出现三人及三人以上的诈骗团伙。以北京法院受理的个案中被告人人数最多的跨国电信诈骗犯罪案为例,在2011年8月底,被告人戴春波等人受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后被安排在位于万象市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他们的诈骗方式是,一名台湾男子每天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各地发送语音包,内容是对方因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法院传唤,需要查询详情的就会给转接人工查询,戴春波等三人便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并按照话术内容告诉对方恶意透支信用卡未还钱涉嫌刑事犯罪,若对方予以否认,便帮助对方将电话转接给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继续进行诈骗,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之后,被告人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移交我国公安机关。2013年8月,北京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戴春波等三十多名被告人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最高法 通报 惩治电信诈骗犯罪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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