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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生保障成为脱贫攻坚的基石

2016年10月08日 16:33 | 作者:冯君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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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各项保障事业逐步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大批积累多年的突出民生问题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今年5月,贵州省排调镇排晒村村民李安彬13岁的儿子患上了“肾病综合症”,9月,帮扶干部杨再烨知道此事后主动联系李安彬,带领他到相关部门进行大病救助,救助比例80%,为贫困户李安彬家省了大笔的医疗费用。(人民网)

脱贫任务任重道远。因此,必须拿出决战决胜的勇气、攻坚拔寨的锐气。俗话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可见要想脱贫奔小康,就要靠民心。习总书记讲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为政之根本,在于安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根本归宿,是脱贫攻坚的基石。要坚持民生优先,不断加大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民生领域的制度安排,持续用力办好民生实事。

改善民生,解决住房为先。针对贫困县面对住房难、发展难问题,又要切实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条件,坚持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完善配套设施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留得住、住得好、有发展。就要以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和资金,统筹解决临界贫困人口同步搬迁问题。

解决民生,强化社会保障。把贫困人口分类纳入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范畴,不让一名群众落在集体奔小康的路上。通过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通过大病医疗救助,有效预防和遏制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通过临时救助,解决其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实行政府精准兜底,以此补齐保障救助短板,切实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保障民生,健全医教体系。决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决不让一个家庭因为孩子上学而陷入困境。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范围,推进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倾斜,构筑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人民健康是切实关注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必然结果,也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实现全面小康的题中之义。

推动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加强扶贫包村队伍建设,帮助制定脱贫方案,提升扶贫效果。强化产业扶贫,把扶贫开发与“一村一品”、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强“造血”功能。要大力加强面向贫困群众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鼓励贫困群众参加更高水平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强化创业扶持,积极开展贫困村村民互助资金试点、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试点,对贫困创业人员实行扶贫贷款贴息,促进就业创业。

眼下,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只有设身处地关心解决贫困户就业、住房、就医、上学、等实际问题,才能补齐发展短板,夯实民生之基,才能进一步夯实扶贫攻坚的坚固基石,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大步迈向全面小康。(冯君)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民生保障 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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