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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进入新能源车骗补团 涉及金额达1.14亿

2016年10月10日 09:28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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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涉新能源汽车骗补黑洞的上市公司再添新成员。昨日,力帆股份(601777)发布了财政部针对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的相关处理决定,当初子公司的骗补行为最终将可能使力帆股份的经营业绩承压。

公告显示,在今年2-3月,财政部组织检查组对力帆乘用车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截至检查日,力帆乘用车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扣除车辆重复统计因素,共计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08万元。最终处理决定显示,对力帆乘用车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据了解,力帆乘用车为力帆股份重要的全资子公司之一,今年上半年力帆乘用车净利润为亏损2863.76万元。而因骗补被处理之后,无疑将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再度承压。力帆股份也在昨日的公告中表示,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及对2395辆新能源汽车不予补助,虽然不影响力帆乘用车2016年度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在销售后继续依法申请取得新能源汽车补贴,但在短期内上述补贴拨付方式的调整对力帆乘用车会产生一定资金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上半年,力帆股份已经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形。半年报显示,力帆股份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50.7亿元,同比微增0.23%,但对应的归属净利润却同比出现12.84%的下滑,约为1.78亿元。在追溯调整之后,力帆股份的业绩或有进一步“缩水”的可能。力帆股份表示,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将可能导致对公司自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2015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4689万元,对2016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6719万元。

近期,新能源车骗补事件在A股市场频频发酵。9月9日,金龙汽车称,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这一骗补行为将导致金龙联合无法获取1683辆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并将被按问题金额处以50%的罚款,经初步估计,将直接减少2016年净利润31542.01万元。受利空消息的打击,金龙汽车股价自9月9日以来已经累计下跌14.26%。而西部资源控股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也在9月29日收到了《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按告知书拟定的行政处罚估算,将分别减少恒通客车2013年利润总额15519.4万元、2014年利润总额11505万元、2015年利润总额7550万元,并将减少其2016年新能源汽车订单,最终影响当年利润总额。

编辑:曾珂

关键词:力帆 新能源车骗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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