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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汉中民间文化 促进地方文化繁荣

汉中市政协主席会协商民间文化保护传承

2016年10月17日 11:03 | 作者:马迎春 | 来源:各界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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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了保护单位,明确了各级项目普查、申报、保护责任人,科学编制了古村落、古民居保护规划,使全市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得以有效开展。

然而,全市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为助力全市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发展,汉中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召开主席会议以“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为主题进行了专题协商。

针对目前保护与传承工作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如:民间文化生存环境艰难,有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人们对民间文化保护认识不足,非遗保护专业人才缺乏;民间文化传承激励机制不健全,传承收徒艰难;保护经费缺口较大等。委员们建议:

——增强保护传承意识,完善保护机制。民间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保护和传承好文化遗产,对树立文化自信、发展繁荣中华文化至关重要。建议市委、市政府特别是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建立政府主导、文化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团体和民间保护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关方面应将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来抓,尽快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保护措施,对全市的非遗、古村落、文物保护进行统一的立法保护。

——多渠道筹措资金,坚持生产性保护传承。一是政府财政应将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二是设立市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争取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三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于那些具有生命力,又有开发潜质的传统手工艺和民间艺术,鼓励和支持民间艺人大胆创新,结合市场打造品牌,以生产性的方式加以保护传承。可重点包装一批影响力较大的非遗项目,如汉调桄桄、皮影戏、杖头木偶等,组织专家打造精品,融入旅游市场,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包装一批手工技艺,如架花、刺绣、棕编、藤编等,具体可通过举办各类民间文化艺术节、旅游节、工艺品展销会等活动,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经济资源。

——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同步保护,实现活态整体性保护传承。建议市上总结推广宁强县“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做法,把古村落的保护修缮与美丽乡村、全域旅游项目统筹规划,有计划地建立“民间文化生态保护村”。在保护中,一方面要把古村落中的古民居、古建筑、民间文物、民间工艺品、生态环境、传统文化等的保护写入村规民约,积极鼓励村民参与“民间文化生态保护村”的建设,让群众深度理解家乡文化,热爱家乡文化,传承家乡文化。另一方面要树立发展中保护传承的理念,在保持传统民风民俗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保护传承,切实提升村落的生活质量,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及交通通信等公共设施,让村民得到“实惠”,才能让村民依靠乡村,留在乡村,使传统古村落得以延续发展。

——建好两支队伍,抓好保护传承。一要加强非遗保护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学习等形式,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建议与高校联合,大力培养非遗保护专门人才,为非遗保护提供智力支持,改变目前有机构没队伍的现状。二要抓好非遗传承人培养。针对贫困的老艺人,建议采取办理低保、财政补贴、社会救助等形式切实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使他们能集中精力来做非遗传习保护工作。同时市上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以师带徒、家族传承等,拓展非遗保护的传承方式,把传承成效与奖励挂钩,激发更多的年轻人参与非遗传承工作。

编辑:薛鑫

关键词:汉中市政协 汉中市政协主席会 民间文化保护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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