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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钱璐:保险业应避免同质化产品恶性竞争

2016年10月26日 10:55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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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国保险业继续保持强劲势头,行业发展再创佳绩,全年实现保费收入24282.5亿元,同比增长20%,保险深度为3.5%,比上年提高0.3%,回望整个“十二·五”,保险业已弹奏出了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最精彩的旋律。

保险业作为金融业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作为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必须积极参与到供给侧改革的洪流中去。近些年来, 保险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从保险市场供求来看,长期积累的矛盾日益突出,制约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影响保险功能作用有效发挥。一方面,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各保险公司产品较为雷同,保险公司在争取客户这方面,更多的是拼费率,而不是拼其产品特色或服务,这种费率的价格战直接导致保障类保险产品盈利空间的不断挤压甚至亏损,我国健康险赔付率长期居高不下就是很好的证明,客户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也无法真正根据自身需求投保,更多地根据保险代理人推荐的产品盲目投保;另一方面,保险市场巨大的潜在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国内保险渗透率仍然较低,以寿险为例,由于对寿险功能定位不清晰、不准确,我国寿险保费规模中分红型产品和其他投资型产品占领半壁江山,保障型保险产品的经济保障和长期优势难以显现。对保险有强烈需求的客户群体由于保险公司对客户的过于挑剔,往往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保险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针对保险业的现状,笔者对保险业供给侧改革提以下建议:

1、 加快产品创新,避免同质化产品恶性竞争

保险产品创新应注意把握好创新方向,要以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为基础,形成自身特色与优势,避免为吸引眼球而开发实质上保障内容毫无创新的产品,杜绝资源浪费。前几年市场上不断涌现所谓的创新产品,如月亮险、单身险、吃货险等,实质上这类保险的保险责任仅是意外责任和医疗责任,甚至有些产品实质上是赌博、博弈的性质,根本不存在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这些作为保险产品应该具有的基本职能。我们应该从客户需求出发,以客户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为保险产品开发切入点,开发创新型产品。随着老百姓收入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突出,各类人群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保险产品已由原来的代理人推销被动购买逐步向被保险人主动购买保险产品的模式转变。然而,现有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的核保政策,使较大一部分客户无保险产品可买。保险公司出于风险考虑,一般将年龄较大的被保险人或工种较为危险的被保险人拒之门外,直接拒保,使得对于保险需求最为迫切的群体得不到切实保障。比如老年人由于年龄不断增长,对于医疗险的需求肯定是高于年轻人,但是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于60周岁以上的被保险人直接拒保,甚至连普通意外险也不得承保。我认为,年龄较高的被保险人风险的确高于年龄较轻者,但是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精算技术及其他风险管理技术,设计适合老年人的产品,也同样可以实现双赢。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设置一定的免赔额或降低保额、赔付比例等各风险控制方式,合理设计老年人产品。老年人产品在保险产品领域基本属于空白状态,由于老年人自身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日益强烈,相信这类创新的产品也可以弥补现在保险市场供需不对称的尴尬局面。

2、 扩大保险产品购买途径

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的发展日新月异,对我们生活和思维产生巨大冲击和影响的同时,对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带来了非常好的新的动力和支持。随着车险改革、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等等改革进一步深入和推进,保险业/互联网保险的场景化、高频化、碎片化的产品推出将更加频繁,会进一步深深挖掘出潜在的保险需求,进而整合保险、医疗、健康、养老等等上下游产业链,最终促进保险业供给侧的有效挤出。不同于国外保险模式,我们很少有专属于自己的理财顾问,我们在购买保险时也较少地会通过理财顾问或保险代理人的专业推荐购买产品。随着APP的不断推广,现在人们在购买产品时首先想到的是去保险公司官网寻求适合自己的产品,保险公司也抓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机遇,均纷纷开拓互联网保险,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及无代理人中间费用的优势,在各APP或微信销售保险产品。这虽然是保险业的长远趋势,但我们在销售前端引入互联网保险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考虑被保险人权益,提升被保险人后续保全、理赔服务的便捷性。可以引入网上保全变更服务、网上自助理赔服务,避免消费者对于保险购买易、理赔难的误区。

(作者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团体保险部核保负责人。)

编辑:韩静

关键词:保险业 风险管理 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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