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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把脉”珠三角自创区建设

用“洪荒之力”抓好政策落地

2016年10月31日 09:15 | 作者:林仪 揭春雁 曾德明 陈玉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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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3个月,兵分三路,走访调研11个市,发放460份调查问卷,召开12次会议,八易其稿……日前,一份沉甸甸的专题调研报告提交至广东省政协第三季度常委会议。“这个报告是我近期看过的有关科研创新的最好的几个报告之一。”已经认真看了两遍的广东省副省长袁宝成对调研报告赞不绝口,并表示将充分采纳报告所提建议。

此次调研报告是一个主报告后附有四个分报告,包括《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要创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的调查问卷分析报告》、《珠三角九市2014-2015年创新能力主要指标的比较分析报告》和《广东若干创新能力指标国际比较》,数据翔实,条理分明。“这四个分报告很好,便于我们思考问题。”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江海燕高度肯定了这一做法。

7月至8月,省政协以主席王荣、副主席林木声、唐豪为顾问,由社法委跨专委会组织委员,并邀请省发改委、科技厅、发展研究中心和社科院等单位组成三个调研组,就此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与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座谈,分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9个自创区所在市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并赴上海张江、江苏苏南等国家自创区调研。八易其稿后,充分体现科学性和专业性的调研报告提交至常委会议。

秉着讲真话建诤言的理念,调研报告直言珠三角自创区建设仍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创新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协同创新推动不够、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有待优化等严重制约了珠三角自创区的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调研报告提出,加快制定落实中关村“6+4”、“粤12条”等主要创新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指引,推动各级政府抓紧完善自创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出台《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适时制定自创区建设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创新体系,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服务与协调,支持重点科技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广泛开展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利用国际资源能力,实行国际化布局和高端化并购重组,着力培育和催生一批领航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与创新服务平台,构建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撑,完善创新人才的引进、激励与管理服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化体制改革。

自主创新的原动力来自哪里?自主创新投入的主体是谁?自主创新依靠的对象是谁?9月28日上午,省政协常委会议上,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焦点放在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

“创新的主体在于企业。”常委们一致认为,创新根本上是市场行为,根本动力来自于市场。但据调研组的问卷调查显示,31.6%企业近三年的研发投入呈“下降”或“波动”趋势。而企业最希望得到的支持类型前两位分别是资金和人才。

常委们认为要加大科技与金融的融合,使创新有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建议建立创投、多级资本市场,特别是向中央申请,建立“广东科技创新投资银行”。更多的常委建议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着力构建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为特色的广东创新创业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的人才环境。

省政协常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黄玲建议,借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新近成立之机,将其作为吸纳海外人才的一个重要的平台。黄玲十分赞成调研报告中提出的“支持高校、国有科研机构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人才公寓与公租房等”建议,“这是具有突破性的建议,提到了点子上。”

有常委提出,政府既要“赛马”,又要“相马”,但绝不能“买马”,其中的关键在于政策。“现在出来的政策非常多,调研报告反映落地很难。”他建议用“洪荒之力”抓好政策的落地,及时反馈政策执行的情况,并进行完善。还有的常委提出,只要自主创新政策能够落地,哪里创新都可以,不局限于珠三角地区,也不突出粤东西北地区。

王荣指出,在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除了要切实把握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的关系之外,还要把握好促进自主创新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引进创新人才与培育本地人才的关系、“龙头”带动与区域协作的关系,推动自创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他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凝聚人心、汇聚智慧和力量方面的独特优势,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汇聚强大合力。(记者 林仪 揭春雁 通讯员 曾德明 陈玉强)

编辑:薛鑫

关键词:广东省政协 珠三角自创区建设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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