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能不能接受一种“平常之善”

2016年11月03日 16:28 | 作者:毛建国 | 来源:北京青年报
分享到: 

在商场被偷后,四川眉山一女子用发帖来宣泄自己心情,并公开抱怨后来才提醒自己的男性路人。不谴责小偷却埋怨提醒者,女子因此遭到网友集体炮轰。几天后,帖子中的男性路人跟帖解释,之所以未动手,是因为小偷有几人,自己担心打不过等。事情原本可以到此为止,但这位女子又抱怨这名男性路人应该以“跑几步,假装喊我”等方式提醒自己,再次遭到网友炮轰。

相对于这一事件,对这一事件的评论,其实更有关注价值。一个值得反思的现象是,现在群情表现出了很明显的倾向,那就是认为女子不应该提出过高要求,不应该强求他人见义勇为。以眉山警方一位民警为代表,有不少人认为“被盗者”欠“提醒者”一句“对不起”或“谢谢你”。

这一新闻特别是背后的评论,让我想到了著名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的一个概念,那就是“平庸之恶”。一般认为,对于显而易见的恶行却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参与的行为,就是“平庸之恶”。比如我们知道的典故“指鹿为马”,面对赵高的行为,群臣点头称是,就是一种“平庸之恶”。

与“平庸之恶”相对的,其实还有一种“平常之善”。相对于过去非此即彼的二分论,现在人们越来越倾向认为,在道德的好坏之间,还存在一个中间层次,那就是“不好不坏”。而在“不好不坏”与“好”之间,也存在着几个层次,就好像老师打的评语一样,有着“优秀”“良好”“合格”之区别。一般而言,面对不平,见义勇为,应该称为“优秀”。而这位男子的做法,在我看来,只能算是一种“合格”或者“良好”,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平常之善”。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曾经是不认可“平常之善”的。那时候的道德词典里,只有“见义勇为”这四个字,而做不到这一点,则会被人讥笑。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见义勇为是存在风险的,更加倾向于“见义智为”。这一语境下,“平常之善”大量出现,并且得到了认可。

这一新闻中,众多网友对女子的谴责,对男子的肯定,正是出于一种对“平常之善”的认可。这种认识的出现,应该理解为是一种进步,这说明人们对于道德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已经抛弃了过去不切实际的想法。只是必须指出,这也只是“平常之善”,在其上面还有见义勇为这样的大善。如果我们对于“平常之善”过于追捧,那置见义勇为于何地?

在众多评论中,看到了一个很是耐人寻味的评论,一位网友讲,“你们就吵去吧,我仿佛看到小偷正在一边偷着乐……”对于小偷来说,最希望看到的,恐怕就是这样一种情况。有必要指出,见义智为也是一种“善”,但不能把见义智为与见义勇为对立起来,甚至以见义智为完全取代见义勇为,只有见义智为而没有见义勇为。看到一起不公不平事件的发生,每个人只想到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只是止于一声提醒,这样的社会,恐怕也不是人们向往的美好社会。

对于这一事件的认识,取决于我们能不能接受一种“平常之善”。如果说,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还在对当事人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完全不能接受“平常之善”,是一种观念落后的话,那么在我们的道德词典里只有“平常之善”,而没有更高层次的道德追求,也是一种十分严重的问题。具体到这一事件,应能接受路人提醒式的“平常之善”,但是,也不要过于拔高“平常之善”,在我们的视线里不能只有“平常之善”。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平常之善 道德绑架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