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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落户能不能道德先行

2016年11月07日 15:27 | 作者:毛建国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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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海市人保局网站公示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名单,市民发现疑似有过医闹行为的一名女教师欲落户上海,遂向媒体和人社部门反映情况。目前,事件已在网上持续发酵,不少医务人员和市民都表示难以接受有过如此行为的人享受落户政策。

反对这位教师落户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不想“与恶为邻”。正如女作家六六在微博中表示的,“一名教育工作者不能控制情绪,竟然把医生鼻梁骨打断打到人家尿失禁,她纵然书教的再好,又如何育人呢?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过激行为得不到惩戒,社会就乱了。”这不禁让人想到了“孟母三迁”,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不具备迁徙条件,那就运用手中的“遥控器”,对于不喜欢的邻居说“不”。

不要小看这种“投票权”。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办法第五条的申办条件中明确规定,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什么叫“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无明确解释,这也留下了一大悬念,如果最终解释认为医闹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记录”,那这名女教师就很有可能因为当初的冲动而不得落户;反之,如果最终解释不指向医闹,那这位女教师也就最终逃过一劫。

但不管如何,这一事件还是给人带来了深刻启示。这位女教师一年前的一个冲动,竟然在很多人心中生下了根,这大致能够说明,在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道德“黑名单”,记录着人们对于城市的希冀。这也提醒所有人,千万不要放纵自己的言行,任何一个不文明举措,都有可能成为人生的“绊脚石”。

这一女教师在落户中遇到的矛盾,反映的一点,就是城市落户能不能道德先行。其对应的一点,就是作为城市的主人,市民对于自己的城市有没有话语权,能不能选择自己的邻居;表现为人们希望自己的城市能够表现得更有道德,希望自己的邻居能够更讲文明。当然,这位女教师的最终命运,还有待对“不良行为记录”的解释,但不管如何,这种市民对文明和道德的向往,还是值得正视的。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落户 城市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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