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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二十一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2016年11月08日 11:09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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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圣彼得堡11月7日电

中俄总理第二十一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应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德·阿·梅德韦杰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6年11月6日至8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正式访问,并于11月7日在圣彼得堡举行中俄总理第二十一次定期会晤。李克强总理还在莫斯科会见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

两国总理(以下简称“双方”)满意地指出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入新阶段以来各主要领域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强调愿继续致力于推动中俄合作向前发展,以保障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升两国综合国力,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安全与稳定。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5周年。两国将继续在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及安全等涉及两国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积极开展经贸合作,扩大人文交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上述合作有利于落实《〈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运作,强调该机制在深化两国务实合作,促进双方经贸、投资、能源、人文等重要领域对话方面发挥的主导作用。双方愿进一步完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扩大和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双方指出,在经历2015年双边贸易额下滑后,在双方共同努力下,2016年中俄双边贸易企稳。

双方认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地位的加强是现阶段世界经济发展的特点之一。在国际经济关系和全球化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各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正在发生变化,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话语权有所增加。汇率和大宗商品市场剧烈波动等全球金融危机的后果对世界局势产生重大影响。其他不利因素还包括构建封闭贸易联盟、实施单方面制裁、使用各种限制机制以及其他导致全球经济碎片化的行径。

双方支持建立开放的世界经济,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维护金融稳定,确保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增长。

双方强调,在宏观经济政策以及推动世界经济创新、增长和结构性改革方面加强协调十分重要。要继续致力于促进创新,推动新产业、新经济的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改革国际金融体系,提高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

双方认为,要持续、均衡、协调地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国际贸易竞争加剧等多边贸易领域新趋势。双方支持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致力于加强世贸组织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的谈判功能,以保障第十一届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达成积极成果。

双方认为,在当前国际贸易形势下,加快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对于推动两国各自经济顺利发展发挥着特殊作用。

双方认为,在牢固的伙伴关系和紧密的经贸联系基础上扩大相互贸易和投资合作潜力巨大,双方愿通过在欧亚大陆构建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等方式深化经济一体化。

双方愿继续共同努力,挖掘合作潜力,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持续快速发展。为此,双方商定: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贸易结构持续改善和多样化,逐步提升高科技和创新类产品比重,降低外部经济因素对贸易额的负面影响;

——推动实施经济合作项目,扩大双边投资合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产能合作。充分发挥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丰富合作内涵,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着力推动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重点项目;

——共同努力推动中俄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通行能力;

——继续推进中俄黑瞎子岛-大乌苏里斯克边境口岸合作;

——为落实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项目,提升两国位于黑龙江省、吉林省和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的边境口岸货运量,并着眼其长远发展,双方将就逐步调整口岸工作时间继续开展工作;

——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框架下继续推动交通、跨境基础设施、物流及其他双方重点关注领域的项目合作;

——推动落实《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

——在俄罗斯联邦政府实施的进口替代政策框架下加强贸易合作,研究编制优先商品和项目清单等指导性文件;

——加强银行间合作以及两国金融机构在贸易和项目融资、保险等领域的务实合作,采取措施扩大本币结算业务的宣传,鼓励双边贸易和投资参与者更多地使用本币进行结算,中方欢迎俄方在俄罗斯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全力支持在华开设及运营俄罗斯贸易中心,推动中俄实业家委员会和中俄机电商会工作,鼓励其他实业界组织加强联系和深化务实合作;

——加强商业对话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在中俄境内举办重要交易会、展览会和国际性会议,全面推广共同举办中俄博览会的有益经验,鼓励两国企业更积极地参与博览会;

——积极评价中国商务部和俄罗斯经济发展部签署中小企业领域合作文件,支持两国有关部门和机构共同采取措施,协助两国中小企业加强交流对接,开展互利合作;

——推动中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促进双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推动两国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软件技术、航空航天技术、卫星导航以及“绿色技术”领域的务实合作;

——共同努力挖掘金融、租赁、咨询、工程建设、物流、外包、旅游等在内的服务贸易潜力;

——推动落实“绿色通道”项目,优化海关通关流程,实现海关特定商品监管结果互认,加强多边框架下的协作,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框架下的货物过境运输便利化;

——扩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标准信息交流领域的合作,为提升双边贸易水平创造有利条件;

——密切关注双边贸易发展,加强在贸易政策、对外经济活动立法等领域信息交流合作,继续共同努力致力于减少贸易壁垒,深化双边贸易联系;

——共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工作,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投资发展;

——鼓励双方主管部门扩大和深化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包括在国际层面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协调立场;

——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农产品贸易合作,推动动植物产品在确保安全条件下相互进入对方市场;

——对中俄航天领域合作现状表示满意,认为在航天领域的合作发展,对增强高技术领域的双边协作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两国现代化及社会经济发展的任务。双方商定基于《2013-2017年中俄航天合作大纲》的实施,拓展并深化两国在航天领域的长期互利合作,包括运载火箭及发动机、航天电子元器件、对地观测、卫星导航、月球与深空探测等领域大型合作项目的实施,以符合中俄两国高技术产业及科技进一步发展的利益;

——在工业合作分委会框架内积极开展协作,推动高技术领域合作;

——加强相关部门和企业间协调,及时有效落实两国关于联合实施远程宽体飞机研制、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项目合作的政府间协议和研制民用先进重型直升机项目的政府间协议;

——继续在航空技术认证领域开展合作,包括RRJ-95B、MA-60和MI-171机型适航取证;

——扩大冶金工业领域互利合作和信息交流;

——搭建机械、汽车、船舶等装备工业领域交流平台,共同推动双方合作发展装备制造业;

——积极评价两国学术机构就构建欧亚伙伴关系概念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可能吸纳欧亚经济联盟、上海合作组织和东盟成员国加入。责成两国专家共同就此开展可行性研究。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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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俄总理 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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