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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热议民促法新规 义务教育设槛酝酿行业大变局

2016年11月14日 08:51 | 来源: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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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校、培训机构

需向素质教育转型

修正案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

修改后的民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确可以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可以营利。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除了民办国际学校,还有义务教育考试体系之内的民办学校,比如三四线城市的小学和初中。

修改后的民促法对于这类民办学校会是怎样的限定呢?新东方优能中学教学负责人夏梦迪认为,目前三四线城市的民办学校,是对当地教学优质资源短缺的补充,而修改后的民促法是在北京中高考改革方案公布之后的政策环境下实施的,中高考改革方案导引我国内地教育由应试逐渐向素质教育方向转变。在义务教育考试体系之内的民办学校需要按照中高考改革方向进行创新。

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民办学校数分别占民办学校总数的90%、6.6%、3%、0.4%。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占比为6.6%,实际上没有办学证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培训黑户有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培训机构需要在当地教委取得办学资格证,才可以做培训。但是大多数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资格证,结果造成培训机构市场很不规范。

“有的培训机构可以说是强化了应试教育的弊端,让孩子没有节假日地补课,并且以提高分数为目的,做出不提分不要钱的广告等,这类培训机构在新法实施后,需要面临创新和转型,哪个机构能够跟上中高考改革的步伐,哪个机构就有望取得办学资格证,合法地进行培训。”移动互联网教育基金创始合伙人尉迟道坤表示。

而佳一教育人力资源总监孙志娟表示,如果国家按照民办学校的要求来规范课外培训机构,那么需要给培训机构的教师和公立学校一样的社会地位和评定职称的机会。希望民促法的细则对培训机构师资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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