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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全国政协“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调研综述

2016年11月14日 16:45 | 作者:韩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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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在中国民间流传的这句谚语中,有六件事属于食品。

“政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的传统在我国古来有之。如今在中国,与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工作,中央也高度重视。

2016年,全国政协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列入协商计划,9月7日至1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和民盟中央联合调研组,到湖南进行专题调研;9月26日至29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率队到福建进行专题调研。

一月之内,同一议题,两位全国政协副主席分别带队,十余位常委、委员参加,四部委相关负责同志受邀同行的阵容,足以表明,在政协,这是一件引起足够关注的大事。


9月9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们在湖南省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岳塘分局高新监管所进行考察。

9月9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们在湖南省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岳塘分局高新监管所进行考察。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还有不少爬坡的路要走

体制改革,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一个基础性部分,也是极其重要的部分。

2013年3月,在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得以组建。据该局综合司司长孙梅君介绍,此次组建,是在国务院层面,整合了质检总局的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责、工商总局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以及原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的餐饮服务监管职责,对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并承担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为同步推进地方改革,2013年4月,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并在乡镇或区域设置派出机构。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约95%的地市、80%的县市自上而下组建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局。

然而,进入2015年后,这一自上而下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趋势又发生了变化。据中编办有关同志介绍,随着工商、质检的省以下部门划归市、县管理,2015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相继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进行合并,并开展跨领域综合执法。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地市一级减少到80%、县市一级减少到40%。

从95%到80%,80%到40%数字变化的背后,由体制问题导致的“翻烧饼”现象在各地不断上演,县市一级尤为突出。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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