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好声音 好声音

杜青林: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

2016年11月16日 14:3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分享到: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调“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写进党内法规,成为我们党加强外部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和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宽广胸怀,也赋予人民政协新的重要使命。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自觉把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推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领导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

一、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建党95年来,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就是因为不但高度重视党内的自我监督,而且高度重视来自党外的监督,有效促进了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们党坚持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早在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窑洞对”中,就民主人士黄炎培提出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明确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后,就把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我们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互相监督的重要平台。1954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人民政协工作时指出,“提意见”是人民政协五大任务之一,明确肯定人民政协的监督作用。1982年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首次将民主监督写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邓小平同志指出:“今后人民政协要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和监督的作用。”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对发扬民主、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大意义”。胡锦涛同志指出,“要积极发挥人民政协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作用”。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丰富了民主监督内涵,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强调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强调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为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编辑:韩静

关键词:人民政协 民主监督 党内监督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