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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新特点

2016年11月21日 09:35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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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中国政府公布了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显示了中国政府推进人权保障的坚定信念,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继续向更高水平健康发展。

1993年联合国举办的世界人权大会呼吁各国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通过明确具体的步骤和措施来促进各国人权保障的改善。据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网站截至2016年9月25日公布的统计数据,全世界共有37个国家制定了49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有9个国家制定过两期行动计划,有3个国家制定过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自2009年以来,中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两期国家人权计划,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明显提升,各项人权保障全面加强。在总结第一、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继续制定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确定2016—2020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目标和任务,这对于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在世界各国制定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方面走到了最前列。

与前两期行动计划相比,本期行动计划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首先,在指导原则上,在前两期提出的依法推进、协调和全面推进、务实推进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平等推进和合力推进原则,形成了体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道路特色的五大原则。所谓“依法推进”,就是要将人权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不搞“运动式”“突击式”,而是建立稳定的规则,注重长期可持续的效果。所谓“协调推进”,就是要使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一方面要使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使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协调发展。所谓“务实推进”,就是要把人权的普遍原则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尊重《世界人权宣言》和相关国际人权文书所提出的理念和普遍性原则,又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制定适合中国实际状况的人权发展战略,不盲目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人权发展模式。所谓“平等推进”,就是要保障每个人都能平等享有各项人权,这一方面体现了人权的平等性,另一方面也是将人权保障提升到更高水平的重要特征和要求。本期行动计划着力缩小在权利享有方面实际存在的差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强调消除性别歧视,强调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特定群体的权利,各项权利保障措施明显向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所谓“合力推进”,就是要求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推进中国的人权保障,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事业,不仅政府要承担义务和责任,社会各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相互合作、相互支持,这是提升中国人权保障水平的一个重要条件。本期行动计划中要求社会各方合力推进人权事业发展,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力协作,企事业单位承担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各类教育机构开展人权教育、培训和知识普及,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新闻媒体对行动计划的实施进行宣传和监督。 

第二,本期行动计划在人权保障的措施和手段方面更注重精准和实效。例如,在基本生活水准权利保障方面实施精准脱贫战略,到2020年,实现特色产业脱贫3000万人,转移就业脱贫100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1000万人,对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2000万人。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对人身权利、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知情权和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的制度建设都作出了细致、具体和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内容方面,本期计划增加了“财产权利”专节,提出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其中涉及推进民法典的编纂,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及其配套法规立法工作,农村承包经营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地确权登记颁证,界定企业财产权归属,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及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第四,本期计划对人权教育提出了更高、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包括将人权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的课程体系,列为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公职人员入职、培训必修课;把人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人权知识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中,面向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开展人权知识培训;继续支持高校开展人权通识教育,设立人权理论研究国家科研专项;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人权教育、培训,培育人权文化,在境内外投资中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到2020年再增加5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建设中国特色新型高端人权智库;支持新闻媒体设立人权专题频道或栏目,普及人权知识,传播人权理念。

第五,本期计划要求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人权领域工作,表达中国的人权主张,全面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机制同等重视经济、社会、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开展工作;与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开展合作,继续推荐中国专家竞聘特别机制;与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合作,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与有关国家开展人权对话,加强与金砖国家、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集团的人权磋商与合作,向有需要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人权技术援助;支持和推动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为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民间贡献。

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导向明确,内容更加充实,目标和指标具体,保障措施注重实效。随着中国对各项人权保障的持续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将会取得更多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常 健 作者为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曾珂

关键词: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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