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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动物园负责人:承担15%责任是基于道义补偿

2016年11月25日 09:15 | 来源: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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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策略与责任分配 

先“定损”,再“定责”,“这样就把上限封死了”。

老虎袭人事件经过第一轮热炒之后,随着王宝强离婚事件而降温,此后进入善后处理阶段。

赵文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们本想与园方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对簿公堂。女婿的单位领导也赞同协商解决。赵文为此主动向园方承诺,在协商期间,他们不对外发声。

律师杨振忠倒是建议家属及时向媒体发声,以澄清事情真相,避免在谈判中陷入被动。但被赵文拒绝。“我现在很后悔。”赵文说。事实上,在赵青及家人近期接受媒体采访之后,网上的负面评论仍然呈现一边倒。

赵文对园方先期的表现感到满意。公司垫付了女儿的医药费,安排家属在京期间的食宿,“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基本也都做了”。一位公司高层还转述,董事长对因救女儿而命丧虎口的周克勤非常尊重,认为她是一位“英雄母亲”。

调查报告除了未认定责任事故,对周克勤的行为也未予肯定,称其“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杨振忠认为,这挑战了基本的社会伦理,“周克勤在此事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

家属的另一位代理律师白小强说,在报告出来之前,园方曾主动找到律所协商,“在他们表述中给我们造成错觉,以为这不用打官司了”;但调查报告出来之后,“(对家属一方)就不太有利了”。

白小强认为,园方的谈判是有策略的,比如先“定损”,再“定责”。所谓“定损”,就是假定在园方全责的情况下,需要赔偿的总额,“这样就把上限封死了,然后往下聊,就不会‘冒’了。这是个谈判的艺术。”

最终,园方只愿意承担15%。这样一算,“原来接近二百万,现在几十万了”。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负责人曹志杰认为,此事中园方不存在任何责任。15%也是基于道义的补偿。

张卫红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代理刘女士的案子时,一开始也想协商解决,而不是打官司。当时采取的策略是,家属向各机关反映、举报,希望政府处理。“后来随着时间进展,政府没动静了,成了我们和园方交涉。”

在刘女士诉动物园的案子中,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动物园方面,“虽然在门票、各种动物区域就安全注意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提示,但上述提示仍属一般性提示,与野生动物园,特别是猛兽区域的高度危险性相比尚显不足,防范危险发生的措施尚显欠缺”;刘女士方面,则“明知自己游览的是野生动物园,其具有对游览区域存在高度危险性的判断能力,但其在没有明确确认自驾车已经驶离猛兽区的情况下,擅自下车,将自己置于危险环境中,导致被老虎咬伤”。

最终,法庭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园方承担的责任比例是2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老虎袭人案,应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1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张卫红的解读是,发生动物伤人事件后,园方理论上应承担百分之百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游客存在过错,“可以减,但不能倒过来”。

事实上,由于动物园先期支付的医药费已经超出了其应承担的部分,刘女士通过打官司没能再讨回一分钱。

(赵青、赵文、刘元为化名)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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