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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缘何成了“大祸车”?

2016年12月07日 09:50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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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大货车因体积大、载重量大和车体结构复杂等特点,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成为百姓口中的“大祸车”。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了解到,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该院共办理重型大货车交通肇事案33件33人,占该市同期交通肇事案件总数的22.3%,仅2015年就办理了25件25人,比2014年案件数增长了一倍多。

“大祸车”猛如虎

2015年以来,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33起此类交通肇事案中,共有35名被害人当场死亡或医治无效死亡,9人不同程度受伤,死亡率高达80%。

重型大货车车头较高,存在视野死角和视线盲区,驾驶人一不小心,很容易碰撞到一侧通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更触目惊心的是,大货车的内轮差较大,一旦撞倒行人,就可能导致后轮从被撞倒的行人身上轧过。

2015年5月,德州市农民房某驾驶重型自卸大货车在一处路口向右方转弯时,将一旁行人白某刮倒并卷入车轮内侧,致其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白某亲属几乎不能辨认被害人面目,令周围群众唏嘘不已。

众所周知,驾驶重型货车难度系数高、危险性较大,理应由驾龄较长、老成持重的司机担任驾驶员。发生交通肇事的33名大货车司机中,有18名是“80后”,这些年轻的肇事司机驾龄都不足5年,不但驾驶经验不足,交通法规和路况也不熟悉。

相关数据表明,交通事故发生率与驾驶员的驾龄存在一定关系,驾龄在1年至5年的驾驶员,对驾车的兴致很高,但驾驶技术和经验相对较少,对驾驶能力过于自信。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发生交通肇事的驾驶员普遍守法意识不高。19辆严重超载,16辆超速行驶,2辆逆向行驶,1辆车辆多年未检修,1辆疲劳驾驶,违章驾驶情况相当严重。

“大祸车”祸起哪般

引发大货车交通事故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车辆运营成本逐年提高,某些高峰路段设计运行不合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驾驶员行业准入、执法监管存在疏漏等,每个因素都可能造成大货车根本停不下来的“夺命”节奏。

“多拉快跑”——业内盈利“潜规则”是让大货车变“大祸车”的一大原因。近年来,随着运输成本的增长,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将车辆运费压得很低,严格按起步价、吨数和公里数计价付费,而重型货车保险费又特别高,一些车辆驾驶员为减少成本便动起了“歪脑筋”,为了赶进度,超载、闯红灯、少停靠、疲劳驾驶等招数频出。

李某交通肇事案中,李某明知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年久失修,仍不计后果上路行驶,途中又因超载致刹车制动不灵,先后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两辆普通小型客车、四辆三轮车、五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于某、徐某当场被碾压身亡,其余7人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李某坦言,如今跑运输不超载、不多拉活儿根本赚不到钱。

一些城乡道路设计“先天不良”也是原因之一。城区有的路段靠近重工业企业,路面狭窄,而大货车来往频繁。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时涌入道路,数量多、车流量大,加上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有很大的突然性和任意性,机动车反应速度慢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究其根本,安全意识匮乏是‘病根’。”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发生交通肇事的大货车驾驶员大多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行为十分突出,有些运输车甚至“层层转包、带病行驶”。季某夜间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路口右转弯时把礼让他人、减速慢行等交通法规统统抛之脑后,不顾一切抢道行驶,造成车辆与一侧直行的两辆电动车发生强烈剐蹭,被害人刘某母子被卷入车轮当场死亡。

“大祸车”何时不再闯祸

针对此类案件高发的态势,办案检察官建议,交管部门应健全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大货车行业准入门槛,只允许资质齐备、管理规范、用工有序的企业申请运输营运资质,对因违章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资质予以吊销,一定年限内不得重新申请。同时,运输企业应加强用人单位源头管理,严把“进人关”,对持有效驾证,驾龄满足一定年限的方可驾驶重型车辆,不得随意聘用资质不全的驾驶人员。

此外,交管部门可在大货车通行数量较多的路段设置道路指示牌,在上下班出行高峰期限制行驶,避开车流、人流较大的时间段,或是与非机动车在高峰期分时间段行驶,从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同时,加大投入物力、警力,根据各类机动车特点设置车道、限行、限速、停车设施等,及时疏通交通拥堵,严厉查处各类车辆特别是非机动车的违章驾驶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培养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树立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的理念是重中之重。”办案检察官建议说,车祸猛于虎,交管部门应敦促运输企业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建立安全自查自检机制,力求重型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法规和交通常识的普及面和知晓率达到100%。并通过建立日常的安全学习和教育制度,增强守法意识。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大货车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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