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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鼓励工商资本下乡 农业享受普惠金融

2016年12月07日 13:49 | 作者:戴春晨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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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三农问题专家、苏州市农村经济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卢水生表示,在相同的村庄中存在生产经营能力高低不一的农民,土地分散、小块经营的方式并不能最大限度发挥个人才能。在明晰土地产权后,能力强的村民可以通过流转、转包等方式将其他村民的合并在一起,规模化经营,以达到最大的生产效能。流转土地的村民可以通过返聘的方式,给农村大户打工,在收地租的同时也有打工收入。由此,农村的大户、小户都能在“不离土不离乡”的基础上实现增收。

此外,《意见》还鼓励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在谈及系列放宽措施之后,《意见》特别指出,鼓励工商企业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积极发展现代种养业和农业多种经营。探索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建和政府购买公益服务等机制,放宽农村公共服务机构准入门槛,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

这也意味着,多年前被鼓励的工商资本下乡再度被强调。12月5日,三农问题专家、国家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表示,从目前来看,从事农业服务的工商资本受欢迎,而当地居民返乡带来的资本村民更容易接受。由于资本的逐利性,部分工商资本下乡冲击农民的生产经营,同时有“非粮化”和“非农化”的现象。为此需要重点强化对工商资本的监测监督,尤其是直接接入农业种养活动的工商资本。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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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 农村 意见 农业 融资 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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