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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软力量建设呼唤商会走出去

2016年12月08日 10:11 | 作者:汤蕴懿 |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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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近年来,国家领导人出访经常会有企业家代表团随行,在当地商会发表的演讲也是一次次让世界印象深刻的“路演中国”。商会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方力量,如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深化务实合作、分享发展机遇的作用亟待引起重视

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指出,软力量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助推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加强“一带一路”软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国家领导人出访经常会有企业家代表团随行,在当地商会发表的演讲也是一次次让世界印象深刻的“路演中国”。商会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方力量,如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深化务实合作、分享发展机遇的作用亟待引起重视。

商会是对外经贸重要力量

商会是联络同根企业、同乡企业、同类企业的平台,是促进和帮助企业家寻找商机、共享商机、合作利用商机的群体。国际经验表明,商会组织被视为并列于市场、企业、国家、非正式网络或门阀的第五种经济制度或社会秩序,在社会经济治理中有独特作用。企业、政府、商会往往形成“三位一体”的跨国资本推进策略: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先行,政府全面制定配套政策,商会率先实施“走出去”战略。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国对外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欧美国家大量外资企业集中涌入,美国、日本、德国等以外国工商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外国商会也在短期内大量涌入京沪等外资集中地区。由于经验成熟并且完全按照市场化手法运作,“洋商会”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功能十分强大,能够为其会员企业提供包括市场营销在内的综合服务,避免会员企业自己单枪匹马地在国外市场上闯荡。同时,这些商会还通过各种方式和驻在国政府保持密切沟通,为本国企业在进出口和税收等方面争取最大限度的优惠政策。这些商会已成为本国外商企业的利益集团代表,商会也成为商界人士活动的主要场所和了解信息的主要途径。它们在中国的产生、生存和发展模式,为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商会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走出去”已具备基础

去年,中办国办印发的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为新时期商会转型提供了动力。《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 强调大力培育开放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中国商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已初步具备了传统基础、组织基础和能力基础。中华民族的历史文明中,通过地缘、业缘、血缘、趣缘等传统社会关系构建出行商、会馆等商业组织的雏形,并形成了独特的华商结社传统。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以及与国际进一步接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限制的进一步放开,各级商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不少地方政府将部分事务性、辅助性职能转移、授权或委托给商会。同时,中国的商会体系正逐渐走向完善合理:区域布局上,商会组织体系建设正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从大中城市向县及其以下区域纵深发展,工商联下属乡镇商会覆盖率达到61.4%,街道商会覆盖率达到71.5%;行业布局上,原先主要分布在传统行业领域的商会,开始大量布局于新兴产业;组织形态上,从以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为主的形式,发展到包括国际商会、私营企业协会、商会、街道商会、社区商会、村商会、市场商会、楼宇商会、园区商会等多种形态。

服务企业有五项重点任务

针对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面临的潜在风险,结合国际经验,中国商会可从五方面入手,做好企业的服务对接工作。一是政策沟通上的对接。商会应与国外组织、中国驻国外众多使领馆、中介组织、知名企业及其经商处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有效为企业服务。二是商务联系上的对接。促进商会企业经贸和投资活动,支持鼓励企业参加对方举办的交易会、展销会和洽谈会等;积极推动工商企业界在经贸投资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合作。三是纠纷机制上的对接。不仅要与外事、商务、我驻外使领馆密切合作,全面掌握目标国的投资环境,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准确的风险信息,同时要建立“走出去”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引导企业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贸易便利上的对接。积极推进与有关国家政府和商会商谈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进出口关税、贸易条款、标准制定等方面为会员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争取更多有利条件。五是商务服务上的对接。

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务环境和商会服务缺失现状,加快构建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包括吃、穿、住、行,以及教育、医疗、居住在内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反哺中国商会内部改革

“一带一路”建设为新开放战略下中国商会的整体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第一,强化商会的战略布局。一是加强商会“一带一路”建设的顶层设计。二是针对各区域发展重点,在省级层面建立工商联、贸易促进会和各类代表性行业协会的商会联盟,以及包括涉外、商务、经贸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三是建立专项扶持基金,为商会提供财政支持。四是推动商会协会与海外华人华商组织加强合作。五是重视商会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人才培养。第二,加快商会的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四大平台,即公共信息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维权救助平台、文化联谊平台,以弥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欠完备的商务环境。第三,塑造商会的独特文化。帮助企业增强自律意识。鼓励“走出去”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当地的公益事业。形成商会的区域文化品牌,彰显中国商业文明的独特魅力,比如浙商的团结进取、苏商的政商和谐、徽商的贾而好儒等,区域商界的整体形象是对企业的有力支撑。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上海民营经济研究会首席智库专家)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企业 建设 走出去 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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