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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公开通报,岂可有例外!

2016年12月19日 14:26 | 作者:秦宁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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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局近期连发事故。据报道,2016年12月10日9时42分,X103次货运列车在郑州铁路局管段内撞上六名铁路职工,六人全部死亡。仅5天后,12月14日凌晨2时50分左右,郑州铁路局局瓦日线两名铁路职工在巡视线路时被邻线通过的一部火车头撞上,两人全部死亡。12月11日,“12·10”事故初步调查结论面向社会公布,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被定全责。据了解,针对这两起事故,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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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与此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12月14日发布通知,要求铁路相关人员不得在互联网或微信群内传播与铁路事故相关的资料。对于这一通知,或许可以理解成对正在进行的权威部门调查减少舆情干扰。但通知还显示,事故发生后,中铁总查找了信息泄露到系统外的途径:郑州铁路局“12.10”事故视频资料流出源头为北京铁路局机务系统,文字资料流出源头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电务系统。

短短数天,连发两次事故,多达8人死亡。对于中铁总来说,最应该自查并配合有关方面彻查事故原因,并通过制度安排拆掉可能潜存的事故引线,避免悲剧重演。但中铁总却在这关键时期投入资源去查谁“泄密”,让人不解。说白了这是跑偏了靶心,走入了误区。所传递的信号是,中铁总把事故当成了自家丑闻,希望内部“消化”。这种缺乏直面公众监督的勇气,在信息公开已成全面共识的今天,只会弄巧成拙,越来越被动。

更有媒体曝出,铁路系统长期奉行事故内部通报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早已建立了事故查询系统和事故调查处理两个平台,实时公布全国范围内所有涉及死亡的非涉密安全事故。但铁路系统是唯一一个未纳入到该平台的行业。

铁路系统为何不纳入相关平台?其他系统都遵循规定,而铁路系统却享有特权,经过了谁的认可?对此,目前尚未有官方回应。但很显然,公众不认可隐瞒式处理,中央也反对信息不透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发布信息,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如果奉行事故内部通报原则,是不可能做到公开透明,更不可能做到及时准确的。

前不久,国办发文明确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尽管铁路系统并非政府部门,但作为央企同样有责任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有义务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

现代法治时代,在信息透明上都应该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特别事涉人命关天的安全事故,更不能对信息公开蒙蒙躲躲。习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这其中,科学严谨的信息公开,应是极为重要的一环。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事故 公开 信息 系统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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