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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颐养之家”建设驶入“快车道”

新余市渝水区政协建言农村养老发展已见成效

2016年12月22日 10:22 | 作者:廖海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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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新余12月22日电 “以前一个人住,剩饭剩菜得吃一两天。现在,每年交了伙食费,就有专人做饭,餐餐都能吃上热菜热汤。”12月15日,住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鹄山乡桐村“颐养之家”的83岁老人黎发妹逢人就诉说着住进“颐养之家”的感受。‘颐养之家’这一居家养老模式的遍地开花,得益于渝水区政协建言养老事业发展的成果。

近年来,区政协就推动全区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多次组织委员调研、视察,并相继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在2016年初召开的政协全会大会发言上,委员们就全区农村养老服务事业提出“科学编制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家庭主体、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统筹社会资源,构建以居家为基础、村级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样化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引起区委、区政府重视。

在采纳政协建议基础上,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农村养老工作,明确推行以“政府支持、村级主办、自主管理、群众参与”为特色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颐养之家”。目前,全区17个乡镇办已建成“颐养之家”的行政村有36个。12月13日该区召开的农村“颐养之家”工作推进会上,区里又与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颐养之家”工作责任状,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在2017年1月20日前,每个乡镇至少有3个行政村(管理处)建成“颐养之家”,到2017年底实现全覆盖。

该区还积极探索符合本地情况的建设模式。供养方式上,可以既吃又住,也可只吃不住,还可实行送餐,收费标准一般参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各地也可采取差异化办法收取费用;布局选址上,坚持“就近、自愿”原则,选择老人较为集中、辐射距离较近的地点进行选址建设;服务用房上,采取条件好的村新建服务用房、改扩建闲置用房、引导爱心人士捐献家庭富余用房、租用村民的富余用房等模式,解决用房问题;建设资金上,按照“上级部门争取一点、区乡财政支持一点、村级组织配套一点、入‘家’老人自缴一点、社会公益捐赠一点”的方式解决运行经费,真正实现老人开心、子女安心。(廖海金)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 农村养老发展 居家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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