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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读学校再审视:能改变问题学生 可家长拒送来

2016年12月30日 11:27 |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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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欺凌行为的孩子,应及早送来”

除了改掉学生不良习惯、提升学习成绩,当前的工读学校被赋予了更多的期望。

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执行会长姚建龙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曾指出,面对目前屡被曝光的校园霸凌事件,应当重视工读学校,在学生犯错后,除了放任不管和刑法处罚外,还能有一个中间措施——保护处分。

“保护处分的特点有两个:一是提前干预,比如这个孩子的行为还未达到刑事处分的程度,保护处分可以对他的行为进行矫正、干预;二是以教代刑,面对已经构成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刑事犯罪行为但不够年龄被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也可以用保护处分来代替刑罚。”

姚建龙认为,保护处分措施是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种正式干预措施,同时也是一种司法措施,但保护处分并不是一种羁押性质的,而是社区性处分,比如工读学校,在工读学校里针对不同学生的问题,制定不同的矫正教育方案。

“工读学校现在从形式上来说,有点类似一个放任不管和刑法处分之间的中间性措施。”姚建龙同时指出,目前工读学校并不具有强制性,如果想要真正发挥工读学校“中间地带”的作用,还需国家对这一类学校进行改革。

对此,梁根余也颇为赞同:“有校园欺凌倾向的孩子,应该是要想办法送到我们这种专门教育学校来,给他一些矫正和教育。”他指出,专科学校就像专科医院,能对孩子的问题对症下药,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以前我们收的学生中也有过校园欺凌行为的,但并不严重,比如一个学生在学校出口就骂人,从幼儿园就是一霸,小学还是,到了我们这边,老师叫他做作业,上来就用脏话骂老师,连饭堂阿姨都对他有看法。”

面对这样的情况,梁根余说,他先是和教师们分析,这个学生并非是骂人,而是这些脏话已经成为了他的口头禅,“我要让老师明白,他的行为是错的,我们要帮他纠正,但不能认为他骂了我,就要记恨他,有些老师也比较容易激动。”

“现在已经入学3个多月了,上个月在饭堂吃饭时,喝的是鸡蛋汤,他和阿姨说,‘阿姨我吃鸡蛋会过敏,给我一点汤就好了’,这句话在常人看来没什么,但对他而言就是很大的改变,说明他与人交流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

梁根余认为,适合孩子的学校才是好学校,在14-16岁“断乳期”的孩子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而在普通学校学生众多,教师可能无暇顾及每位学生,“在专门类学校有老师时刻叮嘱,如果能平稳度过断乳期,孩子的问题也不会再反复的,所以初中这段时间很关键。”

但梁根余也表示,在目前这种“学生自愿来工读学校”的情况下,效果并不大,“举个例子,有人违法了,让他自觉去公安局接受处罚,他肯定不愿意,学生也是,把他送到一个相对不自由的学校肯定不愿意。”

“而且家长也有很多顾虑,大多是因为不了解我们学校,觉得工读学校就是暴力教学,只有等到一定程度,家长实在是受不了、管不了才会送过来,但那时已经晚了,再转化就要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编辑:梁霄

关键词:学校 学生 工读 审视 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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