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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肾交易产业链:患者花几十万 卖肾者仅得几万

2017年01月03日 13:01 | 作者:梁霄 |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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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下法院宣判特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地下肾交易形成产业链

患者花几十万卖肾者仅得几万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通讯员王继学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肾脏)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姜某辉、王某明、双某等16名被告人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分别被处以五年至两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该案涉及的4起肾脏移植手术显示,地下肾交易已经形成了完整产业链条。在利益的驱使下,从发布信息寻找肾源和患者,到安排“供体”与“受体”体检并配型,再到建立肾脏移植手术室,由外科医生、麻醉师及护士进行手术,整个过程进行地非常“顺利”。

据了解,16名被告人关系也不算紧密,但分工合作,各取所得。双某等发布信息寻找肾脏“供体”与“受体”;姜某辉、王某明等则负责安排肾脏移植手术;田某环、董某磊专门做移植手术。每台手术,患者需要支付40余万至60余万不等,而“供体”一般只能拿到4万元左右,绝大部分都被16名被告人瓜分。

分工协作各取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双某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肾源有偿求购信息及其他中介介绍的方式寻找肾源“供体”, 然后通过其他中介介绍的方式联系患者,后安排“供体”与患者进行体检及配型,配型成功后,联系医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从中非法获利。

双某遂纠集了被告人宋某、丛某辉,由宋某、丛某辉通过网络寻找肾源“供体”。丛某辉纠集了被告人赵某鹏,由赵某鹏在网上寻找、接待、管理“供体”。赵某鹏纠集了被告人桂某,由桂某接待、管理“供体”。被告人李某为非法获取利益,通过在网络上聊天联系欲进行肾移植手术的患者即“受体”,将信息提供给双某,由双某寻找供体进行配型。

被告人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帮助双某等人联系被告人姜某辉、王某明,并带领“供体”、“受体”到指定地点进行手术。

只有小学文化的被告人姜某辉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了被告人王某明、郭某兵等人,实施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犯罪活动。其中,由被告人王某明等将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的患者及肾源“供体”的信息提供给姜某辉并帮助接送相关人员,被告人郭某兵帮助建立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的手术室、接送相关人员及帮助进行“供体”的术后护理。

姜某辉汇总上述信息并将需要安排手术的情况通知原济宁某医院外科主任田某环,由田某环纠集济宁另一医院的外科主任董某磊、济宁市某医院麻醉师刘某等,由护士潘某君纠集助理医师胡某令。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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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体 患者 肾脏 移植 手术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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