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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老龄法律法规薄弱难助养老服务发展

2017年01月06日 10:22 | 作者:陈磊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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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相叠加,老龄社会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

与此相应的是,我国老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部综合性法律外,相关专项法律或行政法规立法滞后;老龄工作的一些关键领域、重要环节的立法没有突破,一些老年人民生保障难题亟待破解

进入腊月之后,春节一天天临近,居住在北京市通州区的林先生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和老伴趁着过年可以回老家休息一下,见见街坊邻居;忧的是,未来两个月,不能见自己的两个孙子了。

林先生的儿子是独生子女,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作,前几年生了一对双胞胎。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爷姥姥退休后,商量轮流到北京照看两个孙辈,以减轻两个年轻人的压力。

忙碌之余,林先生也在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住在一起的话,儿子和儿媳妇将来要照顾4位老人,显然不现实;自己回老家住,不说儿子回家看自己不方便,就是自己的社区也无法满足养老需要。

有这样担忧的老人并不在少数。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近日发布的2016年《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显示,在一项针对5省市的抽样调查中,地级市养老设施覆盖率最低,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在所有被调查的地级市社区中,尚无老年餐桌服务。

2016年1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业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公布,其中提出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养老 服务 社区 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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