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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政协委员呼吁:京津冀协同,联手“治霾”出实招

2017年01月15日 21:45 | 作者:记者张惠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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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建言]多位政协委员呼吁:京津冀协同,联手“治霾”出实招

人民政协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张惠娟)“雾霾是一项区域性的污染,其治理有赖于区域间的共同治理。”在北京市政协全会上,徐明委员的建言引起遭受过“十面霾伏”之痛的北京市政协委员们的切身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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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委员们的热议瞬间。 人民政协网记者 贾宁摄

近年来,雾霾成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一大“痼疾”,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的长足进步造成了较大困扰。虽然相关部门很重视,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雾霾问题并未得到彻底的根治,2016年入冬以来,仍出现了多次严重的雾霾天气,让雾霾治理面临困境。为此,徐明委员呼吁,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雾霾治理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在治理雾霾上,也要‘联合治霾’。“首先要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执法和监督的力度,建立多元投资保障机制,确保经济支持,并建立区域同意碳排放的交易机制。”徐明说。

在徐明看来,地方政府不仅是本行政区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还应承担区域环境合作治理的责任。“理念上,转变传统的‘单中心’治理理念,重塑区域跨界合作的治理理念;在组织机构上,架构与创新京津冀空气质量跨界的治理机构;在运行机制方面,通过建立区域立法协作及监督机制、多元投资保障机制、区域统一碳排放交易机制来确保区域雾霾治理的有效运行。”

北京市政协委员张强斌也带着“联控防霾”的提案上会。他说,近年来“联防联控”等地区协作性防控雾霾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由于缺乏持续开展的配套机制,空气污染容易出现较大幅度的反弹。张强斌委员认为“联控防霾”没有得到明显成效的最主要因素是“治理理念的不统一。

“首先,受行政区划的影响,区域内各行政主体缺乏合作防控的理念,所以‘京津冀一体化’虽提出很多年,但一直发展有限,‘各自为战’的思想直接影响了雾霾防控理念的统一性。其次,同生态指标相比,经济指标的导向作用仍然起主导作用。再者,实力、经济水平、行政级别的区别和差距造就了京津冀之间不同的合作起点。” 张强斌举例说,“如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河北承担的经济利益损失会更多,进而影响协作性防控雾霾的深层合作。”除此之外,他认为协作性防控结构的不完整、制度体系的不健全也影响了现有联控防霾的治理效果。

“建议完善协作性参与防控结构,建立专门的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组织机构,构建政府间合作的利益补偿机制,并呼吁建立环境治理的专项基金。” 张强斌说。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治理 雾霾 京津冀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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