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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出事学校无责?昆明发布学校安全条例引争议

2017年01月16日 11:09 | 作者:梁霄 |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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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条例接地气

有助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教授王艳玲认为,该条例十分接地气,应该是经过调查、实地走访、基于若干个案例进行论证等一系列工作后制定的,将各种扯皮的校园事件中所产生的职责问题划分得非常明确,将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王艳玲说:“过去职责问题不明确时,过重的安全压力让学校、老师畏首畏尾,生怕担责,甚至有的学校都不追求教学质量,只要学生平安无事就好。学校的主要任务应该是教学,安全应该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有家长觉得该条例对学校有一定的倾斜,但王艳玲认为:“该条例并没有给学校‘松绑’,学校要履行的责任依然很重。只是对职责划分更加规范化。”

对家长担心的孩子校外安全问题,王艳玲表示,条例中已说得非常清楚,家长或监护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学校的责任是,履行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管理职责。孩子上下学途中遇到安全问题,不是学校的责任。

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昆明各校学生上下学交接井然有序,这一点做得还是相当好。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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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校外 出事 昆明 发布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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