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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2017年01月18日 10:02 | 作者:任进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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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一、 驰而不息从严从实从细抓管党治党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通过全党全国共同努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抓紧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定不移做好工作。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要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他强调:“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党治党,必须坚持不懈从严从实从细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力从严从细抓管党治党,党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出重要启示,如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的统一、抓惩治和抓责任的统一、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的统一、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等的统一。这些重要启示和经验,要长期坚持。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指出,“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党的各级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坦诚相见、开诚布公,让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空气的清洁剂,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进步。党的各级组织要拿出滴水穿石的劲头、铁杵磨针的功夫,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

二、 突出“关键少数”,落实“两个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突出“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管好干部、从严治吏、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个问题,习总书记作了许多论述,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率先垂范,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带动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

大量腐败案件表明,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要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高级干部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党的高级干部要自觉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

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三、 坚持标本兼治,铸牢理想信念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习近平强调,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既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强调他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同年7月8日实施的《问责条例》,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内问责;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为完善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

早在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就讲,“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廉洁自律准则》重在立德,强调自律,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基于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作出“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的判断,习近平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

他还强调,要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面对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矛盾,是选择前者还是后者,靠的就是觉悟,最终检验的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讲觉悟、有觉悟。觉悟了,觉悟高了,就能找到自己行为的准星。修身立德是为政之基,从不敢、不能到不想,要靠铸牢理想信念这个共产党人的魂。

习近平指出,要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四、 推动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融合

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直面问题,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强化党内监督始终是重要课题。党的执政地位决定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第一位的。

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不仅要加强党的自我监督,还要实现与国家监察的融合,做到“党内监督无死角、国家监察全覆盖”。

2016年11月,中办印发了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方案。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标志着健全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拉开序幕。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通过改革,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有利于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中央和试点地区目前已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要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并列,体现了中央改革国家监察体制的决策部署和党规对改革的引领作用。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下国家机构的改革和完善。各级监察委员会必须由本级人大产生,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并与司法机关协调衔接。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从严治党 党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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