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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境外投资不得从事非主业

2017年01月19日 10:00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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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进展显著,业务分布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资产规模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央企境外投资如何监管?

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表示,国务院国资委1月18日公布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央企业境内外投资的负面清单,为中央企业投资划红线。

黄丹华表示,境外投资要求更为严格,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更加强调聚焦主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必须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规划,坚持聚焦主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这一要求主要是为指导中央企业始终坚持立足主业发挥比较优势,提高走出去的核心竞争力,防止企业随意涉足非主业领域带来的境外投资经营风险。”确需开展非主业投资的,应报国资委同意后采取与具有相关主业优势的中央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通过优势互补降低投资风险,减少无序竞争。

其二,更加强调境外风险防控。考虑到境外投资风险高发的特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提出了更为严格、具体的要求。比如,在股权结构上要求境外投资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入股,防范风险;对境外特别重大投资项目,要在项目决策前委托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专项风险评估;要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和商业保险机制,减少风险发生时所带来的损失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尽可能减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分散投资损失。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投资 境外 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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