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收藏·鉴宝>资讯资讯

非遗如何融入现代生活

2017年01月19日 16:15 | 作者:张帆 | 来源:中国文化报
分享到: 

受经济社会急剧转型的影响,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创造新文化的同时,也在消解旧的文化传统。在此背景下,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能不失其本,又能紧随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融入现代生活?

就必然性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是落实大政方针的现实需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求,是保持文化多样的本质需求,是群众精神生活的迫切需求,也是非遗保护传承的内在需求。与现代生活紧密融合,才有利于非遗传承和发扬光大,如全聚德挂炉烤鸭技艺、长沙铜官窑陶瓷烧制技艺等,至今依然生机勃勃,而与现实生活脱节的,如船工号子等,则已日渐衰落。

就当前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的进程来看,还面临着这些问题:一是缺少科学统一的理论指导,如非遗能不能进行产业开发?产业化的程度、标准应该怎样?非遗的产业化是否应该区别于其他文化产品的商业模式?二是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当下非遗保护仍处于政府既是“主导”又是“主体”的阶段,缺少社会大众、企业主体的广泛加入,尚未进入市场良性循环。三是业界分工急需优化,多数非遗经营者、管理者本身也是技艺传承人,虽技艺精深但管理营销水平有限,“懂非遗的不懂经营、懂经营的又不懂非遗”的情况普遍存在,非遗相关行业急需加强引导,进行精细化分工,真正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四是盲目开发的情况时有发生,某些地方政府急于以非遗为幌子招商引资,打造“伪非遗”,导致部分项目变得舞台化、现代化、工业化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笔者对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遵循客观规律,分类对待不同项目。在追求最合理资源配置、最有效文化传承、最大化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分成公益性和经营性两大类:公益类包括那些短时间难以融入现代生活的非遗项目,如部分民间文学、民俗项目等,可通过保存实物、数字化记录保护、进入中小学课本等方式进行保护;经营类包括那些历史上本就是“走市场”或当下仍有市场需求的非遗项目,如大部分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项目,可以进行全部商业性经营,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等则可部分商业性经营。

二要对接新型业态,推动非遗跨界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与“互联网+”相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提高管理效能、促进信息传播、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消费市场等方面的作用;要与文化创意相结合,以激活非遗的生命力为宗旨,将非遗元素与当代的消费需求、审美取向、工业设计、时尚创意等有机结合,为非遗赢得可持续发展的未来;要与文化旅游相结合,探索在交通便利、资源丰富、游客众多的地区,在妥善保护的前提下开发以非遗为核心的旅游资源,推出一些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将非遗衍生品的开发与旅游产品的开发有机结合。

三要引导社会参与,增强非遗保护力量。在政府内部要善于“聚力”,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非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改变过往保护非遗由文化主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将宣传、教育、民族宗教、住建等相关部门纳入各级非遗联席会议中,形成保护非遗的强大合力;面向全社会要善于“借力”,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能动性,酌情通过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方式让更多企业关注非遗并加入到保护、发展非遗的行列中来。

四要把握核心主体,提高传承人群素养。积极贯彻落实文化部正在施行的“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文化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各高校的招生工作,努力为传承人群创造优良的学习条件;各参与高校应该将研培计划上升到传承中华文脉、打造文化强国的高度去执行,帮助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各传承人所在单位也要充分认识研培计划的深远意义,要大力提倡传承人群参与该计划,并为他们提供补助、后勤等相关支持。

五要强化法制保障,防止非遗资源流失。各级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的地方性法规或实施细则,加大宣传、解释和执行力度,促使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要加强监督问责力度,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和滥用,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保护不力或过度商业开发等原因流失、消亡,真正让体现民族精神的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如果说非遗是一条不停流淌的河,那生活就是承载水流的河床。我们要大力加强非遗保护传承,促使其融入现代生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之花绽放出更加绚丽的时代光彩。

(作者系湖南省文化厅副厅长)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非遗 融入现代生活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