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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举报交通违法被采纳 可获一次轻微交通违法免记分

2017年01月24日 10:34 | 作者:张丹羊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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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日起,广州交警进一步拓宽交通违法举报途径,在原来邮箱举报的基础上,新增手机客户端举报途径,只要注册成为广州交警e会员,就可以通过“广州出行易”Android版本APP、“广州交警”微信服务号、“广州交警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3个渠道举报交通违法,一年内举报交通违法5宗以上或1宗醉驾、肇事逃逸、严重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并被采纳的,广州交警将给举报者一次轻微交通违法免记分(记3分及3分以下,限本人本车使用)的奖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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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率8%~9%

据了解,早在去年9月下旬,广州交警就开通了互联网电子邮箱举报渠道。市民将行车记录仪记录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材料发送至警方指定邮箱(jtwfjb@gzjd.gov.cn),交通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警方将依法予以处罚。

“截至目前,通过邮件收到交通违法行为线索有1000宗左右,采纳率为8%~9%。”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线索未被采纳的主要原因为所拍摄的车牌不清晰、违法事实不完整,以及在高速路举报但辖区不在广州等等。

交警提醒,市民通过互联网邮箱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线索时,应当在邮件中填写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举报车辆的违法时间、地点及违法行为;提供的视频证据线索应当采用AVI或MPEG视频格式保存且不大于30M;视频应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完整过程,且有视频拍摄时间的显示;应当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三日内通过互联网邮箱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视频线索。

四种渠道举报交通违法

1. 邮箱:jtwfjb@gzjd.gov.cn

2. “广州出行易”Android版本APP(ios版本会在春节后推出)

3. “广州交警”微信服务号

4. “广州交警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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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违法 举报 交通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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