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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2017年01月26日 10:22 | 作者:陈芳 胡喆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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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陈芳、胡喆)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25日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王贺胜表示,通过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医药代表行为、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等改革措施,对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对各地医药费用增长幅度进行量化管理,并落实到具体医疗机构。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二是促进合理用药。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处方点评制度,落实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用药的跟踪监控制度。医疗机构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卫生计生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

三是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好医保控费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督制约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全国 公立 医院 医疗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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