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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的语料价值

2017年02月04日 14:41 | 作者:张玉金 | 来源:文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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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档案,即文书;另一类是典籍,即古书。出土文献时代地域明确、保持语言原貌,对于文字学、音韵学、词汇学、语法学等古代汉语各学科的研究都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因而应该重视对这种语料的整理和运用。

所谓出土文献,是指出土文物上的文字资料,如甲骨文、金文、简牍文字、帛书、玉石文字、货币文字、玺印文字、封泥文字、陶文等。这些名称,大都是按照文字所附着的材料来命名的,如甲骨文是指龟甲兽骨上的文字,金文是指青铜器上的文字。

出土文献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档案,即文书;另一类是典籍,即古书。前者如包山楚简的《集书》《集书言》《受期》《胥狱》等编、云梦睡虎地和龙岗出土的秦代法律文书;后者如郭店楚简中的《老子》、上博楚简中的《周易》等。

出土文献对于汉语史、古代汉语的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首先,出土文献的时代地域是明确的。

研究汉语史和古代汉语,首先要弄清楚汉语发展史中特定时代、特定地域的语言面貌,所以要求所使用的语料要时代地域都明确。不少传世古书的年代和地域存在疑问,学术界争议很大,使用这样的语料难以达到研究的目的。

讨论出土文献的时代问题时,会涉及到三个时间,即文献的形成年代(即文献是在什么时代写成的)、抄写年代(即该文献是在什么时代抄写的)、墓葬年代(即文献是在什么时代埋入墓葬的)。在这三者当中,最为明确的是墓葬年代,这是该种文献的时代下限。

就文书类出土文献而言,其形成年代、抄写年代、墓葬年代都比较接近,有些甚至是同时的,如遣册类文献(随葬品清单)。

而古书类出土文献的时代问题则较为复杂,这种文献的形成年代、抄写年代、墓葬年代往往相隔较远,也就是说其形成年代往往早于抄写年代,而抄写年代往往早于墓葬年代。但是,由于这种文献的墓葬年代明确,所以确定这种文献的时代也不太难。即以楚简《老子》为例,它的墓葬年代是战国中期偏晚,这是时代下限。而《老子》一书不大可能为老聃所亲著,而应为老聃的弟子或再传弟子所编成,其形成时代很可能在战国早期。这样楚简《老子》从形成年代到墓葬年代有一百几十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老子》有可能被改动,但是改动的人只能是战国早期到中期偏晚的人,而不会是此后的人。这样,就不会有战国中期偏晚以后语言要素的掺入。

讨论出土文献的地域问题时,也会涉及到三个地域,即出土地域(即墓葬所在的地域)、作者地域(某种文献作者所属的地域)、流传地域(文献所曾流传过的地域)。在这三者当中,最为明确的是出土地域。

文书类出土文献的地域问题不太复杂,其作者地域、流传地域、出土地域往往是一致的。有些文献写成后没有经过流传即进入墓葬,如遣册类文献;有些文献在进入墓葬之前可能经过流传,但不会超出一国的范围。

古书类出土文献的地域问题比较复杂。有些文献的出土地域和作者地域可能是一致,如楚简《老子》是从楚墓中出土的,老子是楚人,他的弟子、再传弟子可能多数也是楚国人。有些文献出土地域和作者地域就可能不一致。如楚简《缁衣》是从楚墓中出土的,但其作者很可能是鲁国人,是从鲁国流传到楚国的。再如睡虎地秦简《日书》是从秦墓中出土的,但其作者可能是楚人。从楚国流传到秦国后,可能还被改造了。

其次,出土文献保持语言原貌。

研究汉语史和古代汉语,要求所使用的语料要保持语言原貌,而不能有错误,不能有后代语言现象的掺入。传世文献,如《尚书》《诗经》《左传》《墨子》等等,经过长期流传、反复传抄、屡经校勘、多次刊刻,难免失真。而出土文献,长期被掩埋在地下,未经流传,能够真实地保留当时语言的面貌,具有珍贵的语料价值。

我们拿楚简《老子》和今本《老子》(用的是王弼本,即王弼的《老子道德经注》)做比较,来看看传世《老子》在流传过程中的失真情况。仅比较两个本子中的部分文字。

楚简甲本《老子》:江(海) 所以为百浴(谷)王,以其能为百浴(谷)下,是以能为百浴(谷)王。圣人之才(在)民前也,以身后之;其才(在)民上也,以言下之。其才(在)民上也,民弗厚也;其才(在)民前也,民弗害也。天下乐进而弗詀(厌)。以其不静(争)也,古(故)天下莫能与之静(争)。辠(罪)莫厚(乎)甚欲,咎莫僉(憯)(乎)谷(欲)得,化(祸)莫大(乎)不智(知)足。智(知)足之为足,此亙(恆)足矣。

王弼本《老子》: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也,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进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第一句(每句以句号为界,下同):今本在“为百谷王”前加“能”,在其后加“者”,把“能为百浴下”,改为“善下之”,把“是以”改为“故”。第二句:楚简本先说“前”“后”,后说“上”“下”。今本则相反,先说“上”“下”,后说“先”“后”(把“前”改为“先”)。今本又在句子前加了“是以”。第三句:楚简本说“民弗厚”,今本说“民不重”;楚简本说“民弗害”,今本说“民不害”。第四句:今本在“天下”前加“是以”,而且把“弗”改为“不”。第五句:今本“不争”下脱“也”字。第六句:今本脱掉“辠(罪)莫厚甚欲”一句,而且后两句还颠倒了次序,先说“祸”句,后说“咎”句。楚简本用“乎”,今本用“于”;楚简本用“僉(憯)”,今本用“大”。第七句:今本“知足”前加“故”,“知足之”后脱“为”,后一小句前今本脱“此”字,又把“恆”改为“常”。

可见,与传世文献《老子》相比,楚简《老子》更接近其原貌。

最后,出土文献对于古代汉语各学科的研究都有重要的价值。

用出土文献能够纠正《说文解字》中的一些错误,从而能对文字的形义做出正确的解释。例如“王”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字从三横画,代表天道、地道、人道,中间一竖代表通达,能够通达天道、地道、人道的,就是王。但是这种解释是错误的。“王”字本像锋刃向下的斧钺形,而斧钺是王者权威的象征。又如“古”,《说文解字》的解释是:本义是故,从十从口(十口相传是前言,所以有故旧的意思),为会意字。但是从甲骨文来看,它是坚固的“固”的本字。字的上面像盾牌,下边的“口”是区别性符号。出土文献的发现和研究,还推动了文字学理论研究的进展,如文字起源理论、汉字结构理论、汉字字体发展理论的研究都有新的进展。

出土文献能够解决音韵学研究中的疑难问题,推动汉语音韵学的发展。例如以“去”为声符的字,有两种并不相近的读音,一是属于鱼部,如“呿”“袪”等字, 二是属于葉部,如“劫”“怯”等字。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小篆把两个读音不同的字混在一起了。一个是从大从口,会意字,表示张大嘴,是“呿”的初文,也就是离去的“去”;二是像器盖和器身之形,“盍”的上部即是如此,这个字应该读为“盍”。出土文献为音韵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专家们利用出土文献研究古音,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如研究了东冬的分合、宵谈的对转等等。未来音韵学要想取得更大的发展,利用出土文献是途径之一。音韵学的出路在于出土文献。

出土文献能够纠正《说文解字》对于本义解释的错误,为某些词的本义提供例证,能够帮助人们正确区别古代同义词。例如“庶”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屋下众”,但是从古文字来看,此字是从石从火,本义是煮。在上古时代,陶器出现以前,人们或者以火烧热石头烙烤食物,或者以热石投于盛水的器中煮熟食物,“庶”字正是这种生活方式的反映。又如“自”字,《说文解字》认为其本义是“鼻子”,但是并没有举出例证来。不过这种例证在甲骨文中却比较常见,甲骨文中有“疾自”一语,正是说的鼻子有病。再如“追”和“逐”是一对同义词,这两个词的区别如何?原来并不是很清楚。但是根据对甲骨文的研究,发现这两个字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即追人为“追”,追动物为“逐”。通过对出土文献中词汇的深入研究,能够推动古汉语词汇学的大发展。

出土文献对于古汉语语法学的研究意义更为重大。如果没有甲骨文,对殷商时代语法根本就无法进行研究。而运用甲骨文,我们可以描绘出殷商时代语法的基本面貌。如我们现在知道殷商时代的宾语前置句有三大类。一类是否定句中代词宾语前置,所涉及到的否定词是“不”“勿”,其代词是“我”“余”“尔”。第二类是“唯+宾+动”式和“惠+宾+动”式的宾语前置句。“惠+宾+动”式不见于古文献,“唯+宾+动”式只在《尚书》等古文献中偶尔见到。第三类是名词宾语可以直接放在动词前,但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要与“惠+宾+动”式句构成对贞,二是在名词宾语前要出现否定副词“弜”或时间副词“其”。

总之,出土文献时代地域明确、保持语言原貌,对于文字学、音韵学、词汇学、语法学等学科的研究都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因而应该重视对这种语料的整理和运用。

(作者为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出土文献 语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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