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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通报三起文物破坏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02月07日 10:09 | 作者:刘修兵 |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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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日前公布河南省汝州市望嵩文化广场项目汉墓群遭破坏案、湖北省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之“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遭拆毁案和河南省商城县南街民居遭整体拆除案3起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湖北省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和“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等37处文物建筑组成,其中,“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位于七里坪镇红四路。2016年5月,湖北红安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红安七里坪镇设立营业网点和便民服务中心,七里坪镇党委政府和红安县文物局未经审批擅自将“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全部拆除,仅保留部分建筑构件。

目前,该案案情已调查清楚。红安县政府时任副县长张某作为分管文物工作的县政府领导,对文物部门履行职责疏于监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被拆除行为,致使文物被拆毁,对在国家和省文物部门督查时县文物部门和七里坪镇政府未如实提供情况失察,造成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红安县文物局局长肖某未经集体研究,不向上级文物部门报告,擅自同意迁址复建,致使文物被拆毁,在国家和省文物部门督查时未如实提供情况,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多名涉案人员也依法依规得到处理。

商城县南街民居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南关街,保存有较为完整的清末商铺和民居建筑群,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建筑价值,是河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6月,商城县政府启动实施南关旧城改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商城县政府以及县城建、规划部门和施工单位擅自将南街民居整体拆除,导致文物遭受严重损毁。目前,多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处以党纪政纪及刑事处罚。时任商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城市住房征收办公室主任卫某涉嫌损毁文物罪,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城县顺安拆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和承揽工程负责人张某、程某涉嫌损毁文物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予以逮捕。

2016年11月,河南省汝州市百余座古墓葬遭到该市望嵩文化广场项目施工方破坏,引发公众关注。接到群众举报后,国家文物局两次发文督办,并于2017年1月4日就此案约谈汝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汝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施工直接责任人取保候审。对河南易澜实业有限公司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依法给予40万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同时,望嵩文化广场汉墓群保护方案也已确定,将在汉墓原址建设地上两层共3800平方米的展示馆。汝州市编制部门决定组建正科级汝州市文物局,整合汝州市文广新局文物管理所、文物管理局职能,调剂人员编制25人,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等工作。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后续整改情况。(记者 刘修兵)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国家文物局 文物破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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