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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根与魂

2017年02月07日 10:46 | 作者:周杰 | 来源: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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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政治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把它看成一棵参天大树的话,那么,深植于土壤根系的,必然是党性原则。党性原则作为党内政治生活中不可逾越的底线,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根与魂。用党性原则来烧旺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考验的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与政治良知。

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性原则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并未有与其相匹配的地位与作用。相反,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把商品交换原则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角逐场。他们认为,既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商品交换原则就可以渗透到各个领域,党性原则也就可以不坚持了。这种偷梁换柱,以假乱真的谬论实际上是混淆了经济与政治两个不同的概念,更是把价值判断准则等同了起来。

于是乎,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价值判断准则的本末倒置酝酿出了种种怪相,以交换为特征的腐败现象使一些党员干部利用特权吃拿卡要、卖官鬻爵,把正常的供求关系变成了“互惠互利”,把民主选举当成“投桃报李”,权力、金钱、人情等形形色色的交换不时出现,等价交换掩盖了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和冲突,这种互通有无式的交换,玷污、挤压了党性原则的生存空间,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

毋庸置疑,商品交换原则不仅与党性原则存在相容性,而且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两者的运用范畴和价值观念却有着天壤之别。之所以反对商品交换原则的入侵,原因在于,商品交换原则属于经济领域,并不具有政治性,其价值观念往往定位于“个人利益至上”,“个人意见第一”,而党性原则却是把人民整体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放在首位的。

诚然,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规律,规律如果超出了一定的范围或限度,更会成为谬论。因此,不同的规律之间是不能相互渗透的。试想,如果把党内政治生活商品化,那么政治生态就会囿于资本增殖的漩涡,组织原则、政治纪律、党内团结就会被商品交换原则所支配,阶级属性必然会遭到扭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然变味,甚至会走向异化。

今天,当马克思主义与共产主义信仰不再栖居心灵,病态与庸俗等交换之风便会开始滋生蔓延,以“金钱拜物教”、“自我价值”为中心的信仰势必造成党性原则的“失重”。要把准党内政治生活的脉搏,坚持党性原则,就需要一种无形的牵引力防止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员干部的肌体和灵魂,这个牵引力就是马克思主义与共产主义。让人欣喜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坚守信仰,重振信仰,牢记使命,尽职尽责,在深化改革、人民福祉、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等方面,抒写了一部部为民族、为大众的精彩篇章,让人们看到了美好、希望与梦想。

当然,要防止党性原则出现“潜规则”、“关系学”,还需要将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紧密结合,强化权力约束,严密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努力践行《准则》和《条例》,让党内政治生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矩。当个人情感同党性原则、私人利益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要守住纪律,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政治生活暗泉涌动。

古人云:“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习近平同志强调:“党性原则是共产党人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可见,党性原则事关原则立场,只有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牢牢坚持党性原则这个“大”,才能在其它领域中释放与迸发出更多的生产要素、创新活力,其生产与交换创造出的最终价值,必然远远超过两者本身。

(作者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党内政治生活 觉悟 思想 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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