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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支招:子女就近给老人买房给予优惠

2017年02月08日 17:04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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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19.2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2.10%,居全国各省、区(不含直辖市)之首。江苏的老龄化浪潮来了,未来我们如何养老?在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为“养老”献策献力。有省人大代表建议对于子女就近给老人买房的,给予购房优惠。还有的政协委员建议整合现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大财力投入和政策性补贴,积极推进医养融合。

2月7日下午,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扬州代表团小组讨论现场,省人大代表、扬州江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南环卫服务公司保洁组组长陈鹂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呼吁,子女就近照顾老人,为父母买房的,建议在首付、契税、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

陈鹂每天清晨4:40就要到工作岗位上,忙碌起来跟父母相处的时间总是不够。“怎么才能给患病老人、孤独老人以安慰,让他们能有尊严地度过晚年?”她认为,对老年人尤其是久病不愈的老人来说,精神关怀比物质给予更重要。陈鹂建议,子女应尽力选择和身体不好的老人就近居住,便于照顾老人。“如果子女就近给父母买房的话,建议在首付、契税、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倡导关爱老人的良好风气。”

创办微型养老院,让老人在家门口养老

以前子女多,父母需要照顾时可以轮流值班,现在大多是独生子女家庭,那怎么办?去住养老院,离家太远,很多老年人不愿意去。对此,省人大代表、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皇宫社区主任李萍建议,可将社区养老日托模式延伸到全托,让老人就近“老有所托”。

李萍介绍,不少城市的老城区养老问题尤为严峻。她举例说,自己所在的社区60%都是老年人,其中还有20%是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的。子女不在身边,住养老院成了主要的选择。不过,她调查发现,在成本、环境等影响下,如今的养老院多在郊区。不少老人住进去了,护理有了保障,但离开熟悉的社区以及邻里,时常会感到孤独。

为此,她建议将社区日托养老向全托延伸,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微型养老院,并与现有的助餐点建设相结合。同时,把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的资金作为专项基金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当中,鼓励民间资本加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

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适当放宽医保准入

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虞鹤鸣委员代表省政协医卫体育委员会在大会上发言,建议江苏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和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他举例说,当前,养老服务机构缺乏相应的收费标准。比如,医养体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的医疗服务、社区医疗机构为家庭病床老年人提供的上门服务等,都不能享受医保门诊慢性病及医保住院的优惠政策,需要自行付费。建议根据江苏实际,调整医保政策,适当放宽医保准入,制定合理的养老收费标准,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去。

目前养老机构、医养体机构的医生、护理人员、管理人员等比较缺乏,且专业素养较低,管理水平不高,运营经验不足,严重制约养老机构和医养体的发展。政府应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政府要对困难老人托底 同时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体系

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魏青松委员代表无党派人士在大会上发言,建议政府强化底线思维,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

他介绍说,老年人根据其身体和经济状况,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身体低自理、经济低自给人群,二是身体能够自理、经济能力较低的人群,这两个群体是政府托底保障的主要对象。第三类为身体不能自理但经济能力较高的人群,他们可以自主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养老服务。第四类为身体能够自理、经济能力又高的人群。对最后一类群体,应鼓励他们树立积极养老观,在为其他老年群体提供服务方面建功立业。

“养老服务最基本的底线,是为城乡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困家庭老人提供低收费、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魏青松建议,政府应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加快构建财政托底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长期照料系统”,包括直接投资举办养老机构,以保障“三无”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优先收住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重度残疾等老人。

此外,建议政府整合现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大财力投入和政策性补贴,有重点地推动发展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编辑:薛鑫

关键词:老年人口 代表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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