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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家单位巡视反馈情况公开 大多仍存“四风”问题

2017年02月10日 07:35 | 作者:邹乐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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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至11月,北京市委第一至第十二巡视组分别进驻本市36家被巡视单位,开展第十二轮专项巡视。昨天起,专项巡视反馈情况通过市纪委官网陆续公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法学会等9家单位的巡视反馈情况首先公开。

巡视发现,被巡视单位大多仍存在“四风”问题,公款旅游方面多以公务培训为名旅游休假。北京晨报记者还发现,除市政府参事室(文史馆)外,其他巡视组都收到了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执行财务制度不严多年虚列财政资金

市法学会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薄弱,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健全,学习组织不规范。工作状态松弛,班子成员工作沟通配合不够。决策把关不严,未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会长办公会不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弱化,制度不健全,支部活动不经常,有的支部整年度没有活动记载。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存在“松懒散”现象。“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对课题、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风险点欠缺有效监管。对审计揭示的问题整改不力。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连续多年出现虚列财政资金等违规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存在借公务参观景点现象,公务接待超额超标,违规购买购物卡和礼品。

市高级人民法院

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中兼职

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党建工作停留在工作部署和会议强调层面,纪内信访件管理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对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指导不力,机关党建工作薄弱。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程序简化、酝酿不够、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中兼职,有的退休处级干部从事与原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并领取报酬。因私出国(境)审查把关不严。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以培训为名用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折扣,存在超范围使用公车的情况。权力配置不合理,工程建设、装备采购、财务管理监管薄弱。信息化项目运作不透明,工程招投标不规范。违规使用培训经费。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以培训为名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组关注案件审判多,研究党的工作少,管党治党抓手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层层传导不够。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不规范,建院3年,未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党的建设薄弱,支部建设推着走,有的支部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有的突破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和条件,选任程序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松散。监督薄弱,对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不够,廉政风险防控薄弱。执纪不严,对有的违纪问题应查未查、查而不透。“四风”问题犹存,办公用房整改不够坚决彻底,超核编租用公车,违规组织院庆活动,以培训为名用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内控管理不健全,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监管薄弱。招投标不规范,合同管理不严,存在口头约定合同、先施工后签合同、合同无签订日期等问题。

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开庭不准时不按规定着装等问题仍存在

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不严。以党的建设统领司法改革不够,在思想认识上与中央、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有差距;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规范;基层党建比较薄弱;党风廉政建设与自身廉政风险结合不够,监督力量薄弱。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不严格,民主推荐范围窄,程序不规范。作风建设有差距,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开庭不准时、不按规定着装等作风问题仍然存在;以培训为名用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现象仍有发生。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多名法官违规在研究会兼职

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中央的精神领会理解不深,“四个意识”不够强,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党的建设薄弱,基层组织建设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软。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不严格,存在人岗分离、职能错位现象,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存在搭车公款旅游现象,以培训为名用公款组织干部及家属休假,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与研究会(社团组织)的关联紧密,存在利益冲突风险,回避制度不健全。多名法官违规在研究会兼职,部分差旅费在研究会列支。

市委统战部

存在超标准支付或领取讲课费

履行核心职能存在薄弱环节,发挥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还不够充分,工作统筹还存在短板,与统战对象联系还不够广泛和紧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口内党建抓的不够经常,部署和检查考核缺失,机关党组织存在对党员教育管理偏松偏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组织活动质量不高、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个别部门、个别干部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严格,超标准支付或领取讲课费,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处理财务账目等。

市政府参事室(文史馆)

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

党组履行职责不到位,组织参事学习不够,发挥组织参事履行职责的作用不充分,特别是缺少组织参事开展调查研究的刚性制度,参事调研和提出意见建议少,整体质量不高;对参事管理不严格,没有硬指标、缺乏硬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用服务代替了管理;参事选聘工作不严谨,参事人选的条件和标准不具体,考察程序缺失,退出机制执行不严格;党组对自身建设重视不足,忽视理论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机关党建薄弱,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党的活动不经常,质量和效果低,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财务管理问题较多,支出和报销手续不规范,审批不严格,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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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北京9家单位 巡视反馈情况 “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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