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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罪名被人为拔高 多年冤狱与老母亲生离死别

2017年02月13日 14:20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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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

出狱后的夜晚对孙宝东来说形同白昼,醒了就再也睡不着。一闭眼,狱中的生活就一幕幕闪现。

到看守所后,孙宝东心里难受了大半年。

一在电视里看到小孩的身影,孙宝东就会想起8岁的儿子,他干脆躲开不看。每到傍晚集体看电视时,他就借口上厕所偷着抹泪,“在里面流泪被人看见就等于软弱”。

接到起诉书后没多久,小学没读完的孙宝东就开始在看守所里自己琢磨。

当时每周有半天的学习时间,休息区有五六本法律类书籍,孙宝东反复地翻。

他有5本写满字的笔记本。每个本子上都密密麻麻地写着各类法条: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结合检察院的起诉书,孙宝东但凡看到和自己相关的法条,就逐字抄下来。

他专门留意法制类电视节目和法制报刊。看到和自己相似的案件,就仔细研究对方被如何判刑。

可抄了、背了那么法条,2011年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孙宝东一点儿也没用上。听到哥哥孙宝国“死刑”、自己“无期徒刑”的判决,他有些绝望。

一审庭审的笔录,孙宝东连续5次拒绝签名:“不是我做的事,我为啥要签!”

因为对一审结果不服,孙宝东等人坚持上诉至吉林省高院。2013年9月,吉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依然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名成立,孙宝国由“死刑”改判为“死缓”,孙宝东由“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19年”。

量刑的变化对孙宝东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他觉得:“这个事本身就是错的,假的。惩罚变了,错的性质也没变。”

2013年11月5日,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铁雁详细了解情况后,决定代理此案。“这案子明显错了,他们根本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证据也有严重问题。”

20分钟的会面中,张铁雁鼓励孙宝东继续申诉。孙宝东有些犹豫:坚持申诉一旦失败,就意味着减刑会更困难。

“你这个案子肯定是错的,一定要坚持申诉。只要最高法没判你有罪,我们就还有希望。”张铁雁的这句话给了他信心。

刚进监狱时,孙宝东觉得自己被冤,并不想接受改造。决定申诉后,他既不服,又怕“万一申诉失败减刑变得更难”。于是一边反复告诉妻子要坚持帮自己翻案,一边开始在狱中拼命地参加劳动改造挣分。

早上5点起床,6点多开始工作,孙宝东每月的劳动改造分数都在监狱名列前茅。

本子上一笔笔记着每月中旬公布的改造分数,孙宝东在狱中的日子一天天数着过。出狱前,他用挣到的314.5分减了11个月刑期。

孙宝东无意间露出了在劳动改造中意外受伤弄断的手指,他苦笑:“不知道咋熬过来的。”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兄弟 冤狱 老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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