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电商法让网购维权有章可循

2017年02月14日 14:45 | 作者:孙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工商登记成为关注焦点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赵占领表示,此次电商法草案中最大的亮点是要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行工商登记。

根据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以及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电商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吕祖善对此表示,从电商法立法起草到开始形成草案,工商登记问题就成为了一直以来争论的焦点。根据工商总局对电子商务的若干规定,自然人的网店在平台应当登记真实的身份信息,具备条件的,可以进行工商登记。

“我们做过不少调查,发现大量自然人网店是小规模的,比如农民家里种西瓜、葡萄,卖两个月不卖了,西部山区卖核桃、红枣,也是卖两个月就不卖了。另外还有很多服务是一些人的第二职业,如下班后给别人打扫卫生、擦玻璃的家政服务;一些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和一些残疾人,临时开网店卖物品等。电子商务发展到现在,应该说具备登记条件的网店越来越多,但基于以上考虑最终没有‘一刀切’,对自然人开网店作出了目前的规定。”吕祖善说。

“早些年,为了鼓励电商发展、促进就业,没有强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行工商登记。但这些年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已经对线下实体店带来一定的冲击,同样作为经营主体,线上线下应公平竞争;此外,对于执法层面来说若没有工商登记,也无法有效地追溯责任和帮助消费者维权,因此工商登记是趋势所在。”赵占领对记者说。

但也有业界人士表示,担心强制采用工商登记办法后,会使电商行业规模、平台商品以及行业创新出现大幅度缩水。对此,赵占领表示,前期不是所有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都需要登记,另外在电商法草案制定时加入了产业政策的考虑。对于符合工商登记的经营主体设置了一些门槛,对于个人卖家网店来说冲击应该不是很大;另外采用工商登记对于经营主体来说也会是一种保护,如若没有工商登记,网店店铺的名称在受到侵权、网店名誉在受到诋毁时都无法做到有效保护。

“当然,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仍然处于高速成长期,还是需要采取一些包容、宽容的政策。如在工商登记后电子商务收税是早晚的事,但肯定也不是所有电子商务都要收税,在税制上还是会考虑产业的发展有一些弹性,会给电商发展留一些创新的空间。”赵占领最后说。

编辑:梁霄

关键词:电商法 网购 维权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