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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租房 小心遇上二房东

2017年02月15日 14:35 | 作者:陈琳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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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过后,这个“年”就算过完了。节后返乡大军陆续回京,房屋租赁市场即将迎来火爆场面。不过工商部门表示,租房子时一定要通过正规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租房合同。此外,跟房东签合同时要注意看对方是不是“二房东”,“房产证和身份证是不是同一个人。”顺义工商分局还特别提出了十条不公平格式条款,提示广大消费者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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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旺季要谨防二房东

北京晨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年后跳槽热、外地来京求职务工人员回流的影响下,北京租赁市场迎来租赁旺季,不仅成交量大增,租金也出现10%左右的上涨。

为规范房屋中介交易行为,顺义工商分局对辖区内房屋中介展开了拉网式巡查。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查验房屋中介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并对房屋交易类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涉嫌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该局还强化普法宣传,深入社区详细讲解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租房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等,避免房屋买卖、租赁纠纷。

根据租房规律,每年11月至12月租房市场较冷、房租较低;1月达到最低值,2月开始回暖,2月底开始租房市场进入相对旺季,此时“出房量”比较高。而工商部门表示,伴随着租房热,有关房产租赁相关的投诉也会高发,尤其是注意“二房东”,因此在格式条款中,一定要警惕格式条款中“业主、客户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要仔细甄别“房产证和身份证是不是同一个人”。

签合同下载合同示范文本

顺义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房屋租赁“旺季”,消费者切记要保持冷静,在租房时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在与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尽量选择使用从“首都之窗”网站或“北京工商”网站上下载的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使用中介提供的合同文本时,要仔细阅读,如发现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可拒绝签订,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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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租房 房屋 租赁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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