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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执行局长详解执行难四大顽疾与对策

2017年02月16日 09:22 | 作者:刘子阳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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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执行难问题,首先要厘清原因。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外部因素主要有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规避执行、外界干扰执行、财产处置变现困难等。”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举行“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主题公众开放日,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孟祥详细解读了执行难顽疾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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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查控破解查人找物难

执行难,第一大难题在于查人找物。传统模式效率低下,覆盖面小,大量案件难以实际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必须探索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查人找物新模式。为此,最高法着手建立覆盖全国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查控系统。

据了解,2014年年底,最高法正式开通“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现在已经实现对多种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最高法与3400多家银行以及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联网,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4类16项信息。全国所有3520家法院都能使用该系统进行查控。

孟祥举例说,甘肃的法官坐在办公室里就可以直接查询到河南当事人在乡镇银行的存款情况,这是过去很难想象的。“总对总”查控体系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降低了执行成本,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到位率因此出现逐年上升的态势。

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975万件、冻结752亿元,查询到车辆1427万辆、证券133亿股、渔船和船舶12.6万艘、互联网银行存款2.37亿元。

“黑名单”令老赖处处受限

执行难的第二大难题,在于当事人规避抗拒执行、转移隐匿财产。最高法为此推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与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据悉,2013年,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至目前,共纳入失信人673万例。2014年年初,最高法联合中央文明办等8个部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开始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限制老赖出行。

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限制615万人次购买机票、222万人购买动车、高铁票。去年12月底,最高法与公安部、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联手,绑定当事人的身份证与其他证照,彻底限制其通过各类身份证照购买机票和火车票。

孟祥说:“为进一步扩大联合惩戒范围,最高法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签署了备忘录,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多层面限制。截至目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7.1万人。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55万余笔,涉及资金69.7亿元。

一些特殊主体,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也被纳入失信名单。其中,部分人员因失信受到开除、撤职、降级等处分,有关资格受到影响,被取消招录、晋升或是被罢免。孟祥说,联合惩戒措施产生很大震慑力,近百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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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执行 最高 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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