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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捡漏”买下二手房 却发现房子早已被查封

2017年02月16日 10:36 |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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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居间协议前

先查明房子产权是否存在争议

负责上述案件的浙江锦丰律师事务所滕玲玲律师表示,周先生夫妻俩犯了一个重大失误:按照规定,周先生或者中介公司在签订居间协议前应向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的权属情况,是否存在争议,是否被法院查封等事宜,以确保房子产权在交易过程中不会产生纠纷。如果经纪人未按照规定执行导致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纰漏,买家或卖家还可同时起诉中介公司。

按照目前行业的收费标准,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总价150万元以下的房产,中介费按3%收取,但这笔费用往往是由买家承担,如果周先生夫妻俩通过中介购买,在没有折扣的情况下需要支付34500元的中介费。为了节省这部分中介费,有不少买家会选择与卖家事前谈妥,周先生也是如此。

因而在起诉过程中,周先生夫妻俩仅起诉了房东一人,而未对中介公司进行起诉。

在滕玲玲律师看来,按照往常的判决理念,只有签订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才能主张房屋差价损失。周先生夫妻俩很幸运,虽然只签订了《房屋转让居间意向合同》,没有签订正式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由于是房东违约,确实给周先生夫妻俩造成实际损失,因此房东不仅要双倍返还定金,还须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在此,滕玲玲律师特别提醒:房子一旦出现被法院查封、抵押未解除、小产权房、未到期的经济适用房等情形,都是无法正常过户的,一旦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发生类似无法正常交易的情况,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和相应的房屋差价损失。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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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夫妻 二手房 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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