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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胡卫:以系统思维推进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发展

2017年02月17日 10:10 | 作者:胡卫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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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布局,国家吹响了针对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扶贫攻坚的集结号。“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攻坚的一项要务,是要把连片特困地区的教育发展好,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切断贫困代际相传的根源。

前不久,笔者随全国政协考察团赴河南、四川调研时发现,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农村面貌有了新变化,但也面临新问题。一些贫困农村“空心化”越来越严重,青壮年劳动力基本都外出打工,只剩下老人和孩子留守农村。与县城学校“超大化”“大班额”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麻雀学校”“空巢学校”大量出现,相当一部分学校在学人数不足百人,有的由政府投资或社会捐建的学校闲置多时,变成了养鸡场、养猪场、养鸭场。

教育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未来和希望。实践表明,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发展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要促进其均衡健康发展,依靠单一的举措难以奏效,必须多管齐下,以系统思维整体推进。

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建国以来,我们长期都是农业反哺工业、农村反哺城市、农民反哺市民,农民为城市发展作出了极大贡献。如今,国家推进攻坚扶贫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就是需要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市民反哺农民。眼下,乡村学校处于教育体系的末端,规模小、条件差、位置偏、经费少,属于弱势群体,处在劣势地位。在此背景下,财政投入理应向老少边穷岛地区农村学校倾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教育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倾斜,给予贫困县更多的分税政策倾斜,保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在全面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同时,应逐步考虑免除连片特困地区高中生的学费和杂费。

加强农村学校均衡发展标准化建设。首先,要建立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当务之急是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精神,尽快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完善经费分担及保障机制。其次,要实现城乡校舍建设标准化。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做到硬件条件城乡统一配置。最后,要制订完善师资队伍标准,使其数量、质量和结构配置更合理,同时待遇更有吸引力,进得来、留得住。2015年,笔者在四川凉山调研时发现,许多农村学校教师普遍缺少好的工作环境,而且十多人挤在一间宿舍,生活条件也极为艰苦。因此,除了要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津贴”等制度外,还要着力改善包括住宿条件在内的各种福利待遇,消除农村教师的后顾之忧。

发挥城市优质名校对农村学校的帮扶作用。我国普及义务教育走的是“先城市后农村”道路,城市率先建设了一批重点校、示范校、星级校等优质学校。“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优质名校要肩负起支持农村薄弱学校的社会责任,责无旁贷地向薄弱学校输出资源。有关部门应建立起有组织有计划的城乡校际之间的结对帮扶机制,通过信息化和互联网手段,实现教育要素合理流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农村受援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帮扶、监测,促使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提升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综合治理能力。梁漱溟曾指出,乡村学校的所有教育内容应该强调服务于乡村建设;陶行知亦认为,农村教育应该教化农民形成具有农村特色的淳朴民风。解放前,农村乡绅德高望重,重视耕读传家,通过宗祠等进行启蒙教学,收到了良好成效。但建国后乡绅退出历史舞台,传统文脉也遭到了破坏。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当前农村社会治理面临新挑战,教育治理更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为此,务必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教育治理机制,营造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如可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引导农民成立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此外,要发挥农村学校的文化传播功能。农村学校可以也应该积极开展成人教育、农民培训、科普讲座等,努力成为乡村的文化学习中心。

加强农村完整家庭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现在农村劳动力集聚城市,留守儿童数量不断攀升,一个家庭往往四分五裂。在四川调研时,我曾做过一个农村家访,一家四口人,父母在两个不同的地方打工,都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一对未成年的兄弟,弟弟在四川,哥哥在河南。他们的家庭教育是农村教育的一个缩影。留守儿童出现的种种问题,往往是父母长期外出打工给孩子带来的心灵创伤引起的。因此,要让父母能够承担起教育子女及监护人的双重责任,加强完整家庭建设迫在眉睫。为此,一方面要顺应产业转移升级需要,通过农村自身的发展,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使他们回流并重建健全完整的家庭;另一方面要以人口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切实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难题。真正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利益,让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跟随父母进城,平等地享有作为一个完整家庭的基本权利。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教科院副院长、民进上海市委会副主委)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民进 农村 教育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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