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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国文: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探索

2017年02月22日 08:35 | 作者:姜国文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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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依照政协章程开展、以人民政协组织为载体的一种监督形式,所体现出的在一定范围内特有的、可持续的约束力是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所不具备的,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种民主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人民政协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全国政协也把加强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笔者结合哈尔滨市政协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谈谈对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认识:

在历史沿革中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我们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基础和工作内容。早在1945年,对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问题,毛泽东同志做出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先有民主监督的思想,后有人民政协的实践,或者说人民政协是我们党民主监督思想的承担者。

新中国成立后,在人民政协充分实践的基础上,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是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同年,党的八大正式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确定为我们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指导方针,而人民政协也成为贯彻落实这一指导方针的平台和载体。

从我们筹建哈尔滨政协文史馆发掘的史料看,我们党在哈尔滨开始筹备新政协,团结和凝聚各民主党派和社会贤达与中共一起协商建立新中国的历程,以及新中国成立初期与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肝胆相照,风雨同舟的重要史实,都证明我们党在“进京赶考”的历史进程中坚持民主监督的思想,探索民主监督的新路。哈尔滨市政协在上世纪50年代的“双周学习座谈会”以及后来的“双周协商座谈会”等,都见证了我们党如何充分运用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利用人民政协这个协商民主的平台,最大限度地把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工商界、知识界上层人士团结到党的周围,通过定期组织学习座谈,视察调研等,不断地释疑解惑,凝聚共识,并充分听取和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民主和谐、同舟共济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历史进程。

其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成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更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人民政协事业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责中不断发展壮大。

十八大后,党中央更加重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为人民政协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把握性质中适应政协民主监督的新形势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历史,证明了民主监督与人民政协密不可分,也决定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具有自己的独特性质。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而是建立在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框架基础上,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相联系。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依照政协章程开展、以人民政协组织为载体的一种监督形式,所体现出的在一定范围内特有的、可持续的约束力是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所不具备的,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种民主形式。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政治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共同构成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

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政协民主监督必须适应新要求:

政协民主监督必须更加深入地融入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在保持独特性质的同时,民主监督要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相互融合,构建“民主监督+”。近几年,哈尔滨市政协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与新闻媒体联合搞民主评议,与政府部门配合邀请政协委员担任行风政风监督员等等,都取得了很好成效。

政协民主监督必须更加深入地融入到政协履职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除民主评议这一监督形式外,议政性专题常委会、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协商以及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等,都应成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载体。近几年,哈尔滨市政协组织的各种协商议政会议和调研视察,都邀请市政府领导或者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协商成果也向党政部门进行通报,这在事实上也是一种监督。

政协民主监督必须更加深入地接触和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如俞正声主席所言,现在和改革开放之初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那个时候争论的主要是一些大的方向性的问题,现在虽然也有,但更多的是如何在具体问题、具体环节上取得突破。政协民主监督也要进一步接地气。近几年,哈尔滨市政协先后围绕群众关心的物业管理服务、交通环境治理等问题开展民主评议。只有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观层面、具体问题切入,才能进而在政治上、宏观上实现更好监督。

在创新实践中探索政协民主监督的新途径

开展经常性民主监督。在政协层面,每年安排一些民主监督活动,包括民主评议会,也包括有批评性、监督性的专项调研视察;在专委会层面,结合提案、建议和协商,设计一些监督性、批评性的议题或者活动,包括月协商都可以搞民主监督;在委员层面,依托界别,发挥好民主监督员小组作用,把经常性的开展监督活动作为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推动民主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有很强的互补性。政协有渠道的优势,向上反映问题比较顺畅;媒体有宣传的优势,受众广泛,影响巨大。积极促进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相互融合,不断拓展合作渠道,提升合作实效,把监督活动公开在群众面前,监督别人的同时也接受别人监督。

完善民主监督的制度机制。推动民主监督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是大方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哈尔滨也准备搞一个意见或者办法,就民主监督的内容、范围、程序等做进一步的规范。

拓展民主监督的渠道。民主监督是政协的职责,但不一定必须在政协内部或者通过政协平台开展,可以向政协以外的领域延伸,借助其他平台进行监督。比如我们有一些委员在政府部门、行业担当监督员,这就是民主监督的外延。应在这方面积极开展探索,包括有组织地推荐委员担当一些社会职务,包括主动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听证会,包括参加一些新闻媒体组织的访谈节目,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多渠道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

发挥委员民主监督主体作用。委员是政协履职的主体,也是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主体。近几年,哈尔滨市政协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包括开展培训、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等等。具体到民主监督工作上,应把调动民主监督积极性作为重点,逐步向委员放权,监督什么、如何监督都应听取委员意见,让委员定题目、唱主角。政协主要负责创造条件,为委员开展监督活动搭平台、搞服务、撑腰杆。

保证民主监督成果得到落实。民主监督应有具体的成果,可以是报告,也可以是提案、信息,要让大家看得到,绝不能走过场。应通过政协渠道积极向有关部门报送民主监督意见,其中一些比较具体的、有操作性的也可以转化为提案或者信息。此外,建立监督成果跟踪机制,由专委会负责承办并定期把落实情况反馈给委员。

(作者系哈尔滨市政协主席)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姜国文 政协民主监督 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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