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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春芳委员:无过错医疗风险救助基金设立迫在眉睫

2017年02月22日 08:56 | 作者:刘喜梅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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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为的实施本身就是一种冒险,客观存在的医疗意外导致的不良后果难以避免。据中华医学会的统计,全国医疗事故的平均构成率50%,剩余50%的医疗意外不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说医院在诊治过程中无过错,其风险由患者自行承担。

其实,导致无过错医疗损害产生的原因很多,比如医学的局限性、未知性和风险性等因素。虽然现代医学发展使得新技术层出不穷,在治愈疾病、减轻患者痛苦方面取得了诸多突破,但仍有许多疾病的机理和治疗方法还在不断探索中,给患者带来的副作用、不良后果是无法预估的。而患者个体的体质差异,也会导致同一疾病在相同治疗方案下出现不同的结果。

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处理无过错医疗损害多根据“公平责任”原则来认定双方责任,即无论医方在诊治过程中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发生均需赔偿。这是法院基于患方激动情绪和损害后果,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因素的考虑做出的判决,但这种做法不仅没有严格遵循我国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导致司法活动有失公正,影响法律的权威性,而且造成一种只要诉讼就能获得赔偿的错误导向。并且,由于目前我国对无过错医疗损害没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患者为了得到赔偿,只能强调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故而纠缠于医院,给医疗机构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也激化了医患矛盾,不利于医学卫生事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以此解决无过错医疗损害的补偿问题,形成完善的医疗风险保险分担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医疗纠纷的化解。

(高春芳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第150医院院长)

编辑:赵彦

关键词:政协委员 无过错医疗风险 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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