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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有回声 黑龙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2017年02月23日 09:14 | 作者:胡京春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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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有回声
黑龙江四年将培育10万新型职业农民

人民政协网黑龙江2月23日电(记者胡京春)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和培养出一大批现代青年农场主,使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总数达到10万人。这其中体现了省政协委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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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造成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而缺乏知识、专业技能和市场观念的“农盲”也已无法适应日趋现代化、科技化的农业发展需求。

“要给予农民充分的社会尊重和应有的社会地位。”吴河勇委员在去年召开的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我省职业农民”培育力度的建议》就呼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让农业更加高效、现代、生态,提高农民工作的技术含量和农业吸引力。同时要尊重农民的劳动成果,加强农民对自己职业身份的认同感和对农业劳作的自信心。吴河勇委员认为“要构建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共同兴办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管理和负责,依靠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开设农民培训中心、农村青年俱乐部等形式多样的职业农民教育管理机构和培训组织。建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参与职业培训的学员实行严格的考试和认证制度。

“目前,农民经营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仍较薄弱。”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穆竟则提出加强对职业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创新性,并建立长效的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加快培养实用型农业人才。

“建立人才培养和回流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省政协无党派界别委员以书面大会发言形式建议“利用现有资源,发挥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所的优势,由政府牵头,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或有实践经验的工作者为农民传授种养技术,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及时发布市场需求信息,使农民知道该种什么、怎么种、卖给谁。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农业领域扎根创业。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农民 职业 培育 委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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