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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强:民族文化,我们的魂

2017年02月27日 09:09 | 作者:席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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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文化自信”发表了多次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体现了加强文化建设和弘扬民族精神的国家意志。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以开放的姿态学习和吸收外来优秀文化,但在我国常态化的文化教育和生活中,还应强化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教育,在学习外来文化为我所用的同时,立足于本土民族文化传统,将外来的文化艺术进行民族化的改造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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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强

    ▲中央民族乐团《丝绸之路》民族音乐会现场

中央民族乐团《丝绸之路》民族音乐会现场

新中国成立以来,《梁祝》《黄河》《红旗颂》等经典作品就是釆用西方音乐形式进行民族化创作的楷模,这表明,应用外来艺术形式创作时,还应该以树立我们民族自己的艺术风格和精神风貌为己任。为此我建议,在制定了有关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内容后,还需要各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去认真做好民族文化具体措施的落实,在逐级责任制的监督制度下对民族文化加以保护和建设。规划制定民族文化教育发展纲要时,应该将民族文化的有关内容进行科学的规范和管理,特别是涉及民族音乐专业化教学、创作等有关内容时,更应该从继承传统的角度去规范,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模式。与此同时,还希望能够将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政策性法规来具体实施,切实保障民族文化在改革发展中的各项利益。

民族音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等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时,如何领会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内容是十分重要的。《意见》中讲到要“着力构建有中国底蕴、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具体到如何传承优秀民族音乐这一现实课题,我们经过几代人的探索和实践,始终在着力解决民族音乐传统实体的传承问题,从而使民族音乐的改革创新得到历史性的变化。

在解决“传统”与“现代”这两个本质上有重大区别的音乐继承问题时,我们应该对此给予深刻反思和高度重视,使得民族音乐“在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的本来面貌时,不能丢弃自我而一味迎合外来文化的渗透,这是国人在坚守民族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底线,也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最基本原则。这就需要国家层面的主导与支持。比如可以在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的主导下,集中全国的民族音乐专家学者,就专业音乐教育体系和学术体系进行政策性和行政性指导,并进行法规性的制度建设,使民族音乐传承真正在文化教育体制中得到落实,并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民族音乐理论专家成立督导组,使民族音乐从理论上和技术上进行教学植入和管理,从理论与实践上进行推广普及和应用。目前,这方面的学术研究已有现成的经验和成果积累,还需要顶层设计和指导,使民族音乐真正走进课堂、落实到实践。

我们还应该培养一批懂得民族音乐、热爱民族音乐的继承人,在“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的民族音乐教育中,落实民族音乐的人才培养计划。大多数专业艺术院校和民族音乐表演团体都应该为继承民族音乐的事业而设计切实可行的规划目标,尤其是对传统民间音乐如何转化为现实舞台艺术表演应用与服务,让音乐工作者们都成为热爱民族、珍惜传统的未来继承人,使民族音乐真正得到历史性的继承。

魂在人在、魂失人散,民族文化就是我们的灵魂,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请保护好我们的文化魂魄!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民族乐团团长。)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席强 民族文化 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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