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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德峰:释法说理提升起诉书公信力

2017年02月27日 09:17 | 作者:薛德峰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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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起诉书进行释法说理,是检察机关推进和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举措。河南省民权县检察院积极探索说理性起诉书,在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资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司法观念。一是更新司法理念。及时纠正部分公诉人员认为在起诉书中加强释法说理会增加工作量、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片面认识,让他们认识到推行起诉书改革,既是深化检务公开的需要,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二是统一执法思想。民权县检察院积极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系,就起诉书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方式与内容等方面同他们进行交流,广泛征求并倾听他们的意见,就该项工作的开展达成共识,为推进起诉书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赢得理解支持。在该项工作改革伊始,民权县检察院多次向县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认真听取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市检察院请示和汇报,为起诉书改革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有序。一是建立内部协作配合机制。民权县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主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起诉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民权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起诉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起诉书释法说理的案件范围、制定释法说理起诉书的格式及范本等。整合公诉、检委会办公室、案管中心等部门力量,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就起诉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建立外部沟通协调机制。民权县检察院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积极沟通协商,制定《民权县检察院公诉案件庭前协商办法》,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就拟进行起诉书释法说理的案件,及时与主审法官、辩护人进行沟通联系,达成共识。三是建立学习竞争激励机制。制定公诉人学习培训办法,采取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公诉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对证据的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辨析说理能力。制定公诉部门关于起诉书改革管理办法,将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到起诉书改革中,对每位办案人员制作的起诉书,采取相互审、集体评的方式,实行周点评、月抽查,以此提高公诉人员的司法水平。

坚持规范制作,强化释法说理。一是研究制定文书范本。采取业务骨干带头,以老带新的工作模式,就说理性起诉书的制作、证据的概括、量刑建议的提出等方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起诉书样式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说理性起诉书范本,增加对证据的分析论证、证明效力,具体法律的运用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等内容,实行审理报告、公诉意见、量刑建议的“三书”合一。二是突出证据分析论证。对新制作的起诉书,要求公诉人对每一个、每一组证据都要就该证据的来源、所证明的内容及指向、证明力的大小、证据间存在的疑点及矛盾进行简明扼要的分析、归纳,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整个案件证据体系及理论证明力进行分析论证。三是强化法律具体适用。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充分阐述,将犯罪构成理论与案件实际有机结合。系统地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予以适度地辨析,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中有争议的部分加强说理论证,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

作者: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德峰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薛德峰 释法说理 起诉书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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