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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喜:把握检察文化关系 发挥文化强检作用

2017年02月27日 09:22 | 作者:吴金喜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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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一种力量。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准确把握检察文化建设中紧密相连的三个关系,厘清相互间的辩证关系,才能更好地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检、以文强检的作用。

准确把握检察文化关系,扎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首先要厘清检察文化中的三种关系:

一是准确把握检察文化与文化的关系。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般先进文化“教育、约束、规范、激励”等功能特点。因此,在检察文化建设中要汲取中华文化的精髓,吸纳优秀传统文化,夯实检察文化根基,厚培检察文化土壤,不断增加检察文化的广度和厚度。检察文化还是一种法律文化,集中体现检察职业特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决定了检察文化建设要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追求,以模范遵守执行宪法法律为忠诚本色,用先进文化教化检察人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血脉,引领检察人员把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成为根植于内心的修养和无需提醒的自觉,彰显人民检察以“人”为本、以“民”为上的人民性。

二是准确把握检察与文化的关系。没有文化支撑的事业难以持续长久。同样,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离不开文化滋养。检察文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知识,也不单是检察人员履行职责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检察实务、专业技能,而是更具人文情怀、高尚情操、更高道德标准和思想境界的文化素养,具备这种素养的检察人员,同是司法办案,却能让法律充满温情与亲和,让群众从内心尊重和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决定。实践中,要把体现检察机关立身之本、发展之基的理念、观念、思想、行为形成相应的制度文化,使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用文化艺术形式反映检察,展示检察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的亲和之美、公信之美,用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文艺作品塑造检察形象,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让检察工作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促进检察事业健康长远发展。由此,检察文化建设既要立足检察以文化人、以文育检、以文强检,又要着力丰富表现检察特性的文化形式,使检察与文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是准确把握检察文化载体与内容的关系。来源于实践、发展于实践的检察文化,要被广大检察人员所接受,进而为广大群众普遍接受,不论从载体还是内容上,都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检察人员是检察文化建设的主体,要用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文艺创作等大众化的合适的载体,让更多的检察人员参与到检察文化建设中来,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展示才华,体现自身多元价值。在内容上,应聚焦检察主题主业,反映检察为民,讲述检察故事,塑造检察形象。目前,反映检察题材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也不够多样,有思想、有品质、有温度的检察故事有待深度挖掘;同时,检察文化人才还很欠缺,要进一步创新检察文化建设载体,夯实检察文化繁荣发展的软硬件基础,才能增强文化艺术表现形式,提升检察文化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更加注重发挥检察文化建设作用,为检察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有力支持

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建设作用,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决定》和最高检《十三五时期检察文化建设规划纲要》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为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正能量。

一要更加注重发挥检察文化服务检察的作用。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归根到底是为检察工作服务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检察中心工作,是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各级检察院的生动实践充分证明,检察文化建设只有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才具有可持续生命力。当前,随着司法责任制的不断完善,检察官员额制的逐步到位,办案责任更加重大,更要处理好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一方面,为促进业务发展营造良好文化软环境,如以“诚心正意、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崇尚正义”等思想理念文化,引领人员守初心、尽责任、敢担当,让检察人员切身感受到检察文化建设是缓解办案压力、调整工作状态、提升工作品质和品位的“精神药方”,对促进检察工作有益而无害。另一方面,要把握好“时”与“度”,既要考虑适合的时间节点,又要“适度”“适当”,防止牵扯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要坚持把文化建设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各项工作中融入文化元素,充分发挥文化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独特作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职业信仰,提升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塑造良好形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要更加注重发挥检察文化凝聚人心的作用。坚持把和谐理念、和谐精神融入检察文化建设,把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培育人作为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帮助解决检察人员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营造检察机关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要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和丰富检察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审美情趣,铸造人文精神;适时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检察官文化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形成富有自身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检察文化品位和吸引力。要办好机关局域网,使网络文化成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打造检察网络文化精品,为检察文化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行为自觉地统一到实现检察事业的目标上来。

三要更加注重发挥检察文化塑造形象的作用。要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检察职业精神大讨论,广泛发动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充分运用各种文化形式和载体,提炼总结和传播弘扬检察职业精神内核,形成引领检察工作的强大精神力量。要积极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专项文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司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检察职业行为规范,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把各种规范要求融入司法办案流程、岗位职责和办案质量标准之中。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实施检察官宣誓制度,统一规范检察职业礼仪,以文明的举止、规范的用语开展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自律、监督、考核并重的工作机制,保障各项执法工作规范运行。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推进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推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文化是国家的灵魂,民族的血脉,检察文化是检察人员的精神家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根本的是要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时期检察文化建设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认真研究检察文化建设规律,总结提炼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探索符合检察职业特征的文化建设之路,不断提升检察文化建设水平,努力形成“以上率下、由高到低、点面结合、一院一品”的立体检察文化建设发展格局。

作者: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吴金喜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吴金喜 文化 检察文化关系 文化强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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