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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呼吁构建遏制校园欺凌长效机制

2017年03月04日 08:40 | 作者:吕东浩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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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未成年人一个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

致公党中央呼吁构建遏制校园欺凌长效机制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吕东浩)校园本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近年来校园暴力问题频发,不仅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问题不断泛滥恶化,与学校教育失位、法律机制滞后、家庭教育失当等有必然联系。”全国两会上,致公党中央提交相关提案指出,虽然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但遏制校园欺凌,还需从源头预防治理入手,构建遏制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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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分析认为,校园欺凌现象的成因,主要在于学校缺乏有效应对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处理机制;法律条款滞后,威慑惩戒作用大打折扣;家庭监护与教育责任缺失;外来文化、网络文化、拜金主义毒害青少年思想。

致公党中央建议,应明确教育部门与学校在预防校园欺凌中的主体责任,包括在学校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将人格教育与法制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体系,编制通识性校园欺凌预防教材,通过言传身教、社会体验、视频宣传等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提高学生自觉抵制欺凌行为的意识;引导学校建立校园欺凌的长效预防与应急机制,将提升发现处理欺凌行为的能力纳入教师常规培训内容;教育机构要加大对校园欺凌加害人的处罚力度,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教师瞒报、纵容等行为要实行“零容忍”。

完善立法,提高刑罚的执行力度。致公党中央主张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关于校园欺凌行为的条文,将预防未成年人之间人格侮辱、轻微伤害、折磨等行为纳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以追究治安处罚的方式惩戒屡教不改和情节恶劣的施暴者。同时,降低刑法中对刑事责任的承担年龄,将故意轻伤害纳入到现行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承担部分刑事责任的罪名中,还可以考虑设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在现有制度上进行职能转型。

加快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体系建设。致公党中央建议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家校联动”作用,在家长、学生和校园之间开展未年人安全教育,建立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家校联动机制。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校园 欺凌 致公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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